浙江杨云彪案开庭 逾百村民前往声援

【新唐人2010年7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浙江杭州的维权村民代表杨云彪,被当局指控带头阻止建筑商施工,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案件周一在西湖区法院开庭,一百多位村民到场声援。案件择日宣判。

杨云彪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星期一在西湖区法院开庭。杨云彪的妻子孔秋华当天告诉本台,由于法院程序错误,开庭押后了一个小时,开庭不久又休庭:“说好是9点半开庭的,一直到10点半才开庭,老百姓气死了,结果11点半不到就休庭了,说下午一点半还要开。”

记者:有多少人声援?
孔秋华:今天有一百多人。要旁听证,发了二、三十张(给村民。其余给司法人员)。

该区转塘镇大诸桥村村民杨云彪开庭的事,惊动了村民,他们认为杨云彪为了维护村民的共同权益与开发商抗争,却被视为“带头闹事分子”,被刑事起诉。当天,几乎每家都派出代表到法院声援。村民吕先生告诉记者:“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他们(开发商)要把多少亩良田,土地全部要搞房地产,开发商他们盖房子、别墅卖钱,老百姓不同意,他们就马上把老百姓抓进去,而且要判刑。”

记者:今天你们来了多少村民声援。
吕先生:基本上老百姓都来了,还有旁听的,现场有一两百个村民,老百姓来法院旁听,不让老百姓进去。

孔秋华告诉记者,开庭后,控方在法庭上宣读的指控,引起村民反对,认为是捏造:“老百姓听不过去,就七嘴八舌说,土地是违法的,土地违法他却不追究。”

村民表示,2009年8月26日,开发商突然开工,大诸桥农民前去工地要求政府解决问题,不料遭到镇政府和派出所阻止,同时派出所实施抓人,保护开发商施工。杨云彪在旁观看,故当时没有被抓。直到事后去北京上访,9月23日被西湖区公安分局截回杭州,指其煽动其它村民阻止施工,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起诉。

担任辩护人的刘晓原律师为杨云彪做了无罪辩护,他说:“焦点是第一,他们的施工是不合法的,因为之江度假区的土地建设,他们这样大面积的征用土地,改变原来规划的用途,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包括‘喜来登’征地的项目,我们认为他的施工许可证也是违法的,土地规划许可证也没有见到。”

刘律师表示,杨云彪并没有要求村民阻止施工,即使有,也没有违法:“如果这个工程开工是非法的话,即使证明有阻碍他们施工的行为,也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因为破坏生产经营必须是破坏合法的生产经营,如果一个非法的施工,村民去阻碍他,不让他施工,这个是不构成犯罪的。”

刘律师当天邀请了5位证人到场,证明杨云彪维权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村民:“包括那些证人说,杨云彪不是为了个人,他首先认为他们(建筑商)经营不合法,村委会也出过证明,认为当时杨云彪去的话是因为村民和村委会他们土地征用情况,来反映问题,这个事110(报警)的报警记录都是这样写的。”

刘律师说,其它农民在2009年8月27日起,不断被传唤关押,而杨云彪是在进京上访后才被抓,显示案件与上访有关。

村民说,2007年8 月,杭州之江度假区为了建造别墅,强拆杨云彪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气瓶进行抗争,9月被西湖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村民说,大诸桥村在2005年9月拆迁时的补偿价,平均每户得45万元;到了2009年同样转塘镇辖下的双流村拆迁补偿价,平均每户得156万元。大诸桥农民看到看到报纸刊登“闲置土地”可以收回的消息,而开发商“喜来登”用地,已闲置5年以上。于是决定收回“闲置土地”,而杨云彪作为带头人结果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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