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11日讯】一个月来,北京连续发生四起访民登高以死诉冤事件,这些被逼得无路可走的访民,在采取这样极端的诉求方式后,他们的问题真的能够得到解决吗?请看报导。
继5月7号葫芦岛七名访民爬上北京南站附近烟囱﹔5月29号,吉林五位访民爬上国办对面的吊塔﹔6月2号,访民爬上丰台的高压铁塔后﹔6月7号,又有五名来自不同地区的访民,爬上了北京玉蜒桥旁的一座50米高的移动通讯塔。
据《博讯》网报导,5月7号爬上北京南站附近烟囱的七名葫芦岛访民,在烟囱上时,当地政府承诺根据访民各自的情况给出不同金额的补偿,最高达一百五十万。双方达成协定后,当地政府财政局出具了盖章的所谓“承诺书”,在家属拿到存折后,电话通知烟囱上的访民,之后访民答应下来。但是,访民被带回本地后,全部被拘押,并有两人被逮捕,罪名是:“敲诈勒索”。当地政府的承诺转眼变成了关押的借口。
访民张行龙妻子介绍说:“还有承诺书,县政府给个承诺书,财政局给的承诺书,葫芦岛支行给个存折,承诺书说确保支取。到家后这些人全部给圈起来了。”
5月29号和6月2号,这两次的访民被拉下带走后,都没有音信。有访民估计凶多吉少。
6月7号这一次,因为访民选择的位置是交通要道,又在塔上挂起了一幅巨大的“冤”字和其他三幅标语,其影响力远远超过前几次。五位访民在和警方僵持了70个小时后,最终被带回地面。
但是,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并不是冤情的申诉,而是警方的处罚。香港《明报》报导,北京警方在关于访民登高诉冤事件的通报中,没有指访民“要求解决个人诉求”,而强调他们严重破坏了所谓的社会治安秩序,声称将追究其责任。
新唐人记者周玉林 黄福清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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