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11日訊】一個月來,北京連續發生四起訪民登高以死訴冤事件,這些被逼得無路可走的訪民,在採取這樣極端的訴求方式後,他們的問題真的能夠得到解決嗎?請看報導。
繼5月7號葫蘆島七名訪民爬上北京南站附近煙囪﹔5月29號,吉林五位訪民爬上國辦對面的吊塔﹔6月2號,訪民爬上豐臺的高壓鐵塔後﹔6月7號,又有五名來自不同地區的訪民,爬上了北京玉蜒橋旁的一座50米高的移動通訊塔。
據《博訊》網報導,5月7號爬上北京南站附近煙囪的七名葫蘆島訪民,在煙囪上時,當地政府承諾根據訪民各自的情況給出不同金額的補償,最高達一百五十萬。雙方達成協定後,當地政府財政局出具了蓋章的所謂“承諾書”,在家屬拿到存摺後,電話通知煙囪上的訪民,之後訪民答應下來。但是,訪民被帶回本地後,全部被拘押,並有兩人被逮捕,罪名是:“敲詐勒索”。當地政府的承諾轉眼變成了關押的藉口。
訪民張行龍妻子介紹說:“還有承諾書,縣政府給個承諾書,財政局給的承諾書,葫蘆島支行給個存摺,承諾書說確保支取。到家後這些人全部給圈起來了。”
5月29號和6月2號,這兩次的訪民被拉下帶走後,都沒有音信。有訪民估計兇多吉少。
6月7號這一次,因為訪民選擇的位置是交通要道,又在塔上挂起了一幅巨大的“冤”字和其他三幅標語,其影響力遠遠超過前幾次。五位訪民在和警方僵持了70個小時後,最終被帶回地面。
但是,接下來,等待他們的並不是冤情的申訴,而是警方的處罰。香港《明報》報導,北京警方在關於訪民登高訴冤事件的通報中,沒有指訪民「要求解決個人訴求」,而強調他們嚴重破壞了所謂的社會治安秩序,聲稱將追究其責任。
新唐人記者周玉林 黃福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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