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7日讯】据明慧网报导,法轮功学员路通于2008年12月17日被苏州市金阊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其女路燕依法为父申冤,要求苏州市中级法院重审此案。然而,苏州中院不但一再敷衍塞责路燕的合法要求,该院顾迎庆庭长竟然还赤裸裸的声称:“法院么当然在共产党领导下”、“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申诉没有意思的,这种案件都是钉死的”、“(监狱)不可能给他签(申诉书)的。”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人们处理一切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但凡是民主国家,上到国家首脑,下到普通百姓,包括各种政党和组织,没有谁能够置身于法律之上,更没有谁敢于公开践踏法律。而中国则不然,在共产党的独裁统治下,至高无上的不是法律,而是党的意志,是党控制的权力,法律充其量不过是它们的工具和门面。别看今天的中共把“依法治国”的口号喊的震天响,可有头脑有阅历的人都知道,那不过是用来糊弄人的。苏州中院顾迎庆庭长的一番话不就是生动的证明吗!
什么叫“法院么当然在共产党领导下”?那意思就是说,法院办案最终并非依据法律条文,而是听命于党的指示,如果法律条文跟党的指示有矛盾和冲突,它就得靠边站。什么叫“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那是明白告诉你,法律在当今中国是受制和服务于政治的,政治是高于和制约法律的。而所谓政治,在党文化的词典里,指的就是党的意志、路线、方针和政策。换句话说,法院办案必须坚持政治挂帅,不折不扣的服从党的旨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运动中尤其是这样。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动不动还拿法律说事,那就实在太天真幼稚了。什么叫“申诉没有意思的,这种案件都是钉死的”、 “(监狱)不可能给他签(申诉书)的。”那意思无非是告诉你,凡是党定调的事,即使违法,你也别指望翻过来。申诉不但没用,而且不会被受理。总之一句话,在中国,党就是天王老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法律不但根本不作数,而且必须为党效忠。党要给谁定罪,法院就得判谁有罪,哪怕法律认为他无罪。这就是共产党的专制逻辑。
正因为如此,江泽民和中共非法取缔法轮功后,中国各级法院非但不依法维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反而助纣为虐,忠实的执行江泽民和中共的迫害政策,将大量坚持信仰和宣传法轮功的守法公民非法定罪判刑。苏州市金阊法院就是这样将法轮功学员路通非法打入大牢的。
正因为如此,在正义律师的相助下,当路燕发现中国法律至今没有不准炼法轮功这一条,当局对其父亲的定罪纯属违法枉判,进而依照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要求苏州市中级法院重审路通一案后,苏州中院却有法不依,将申诉时间一拖再拖,并在手续上百般刁难阻挠。顾迎庆庭长甚至公然拦截路通的申诉案,告知家人到此结束,既不立案也不作裁决,连家属想要一份书面答复都不给。更让人震惊的是,苏州中院不但不受理路燕提交的申诉状,竟还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绑架殴打在大门外等候答复的路燕。
正因为如此,尽管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刑人员的家属有权去监狱定期探望自己的亲人,关押路通的无锡监狱却不让路通家人与他见面,以至路燕多次前往无锡监狱要求探望父亲均无结果。
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从媒体报导的大量事例来看,无论是路通父女这样不幸的遭遇,还是苏州法院和顾迎庆庭长这样枉法的法院和法官,在江泽民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可以说都屡见不鲜。其实,遭遇这种迫害的又何止是法轮功学员呢,成千上万的异见人士、信仰团体、维权律师和上访百姓等,不都是这样的受害者吗? !事实一再告诉人们,共产党就是肆意践踏法律的罪魁祸首,只要它的独裁专制存在一天,法律永远是写在纸上的摆设,法治的阳光永远不会照到中国大地和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身上。
── 转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