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惠林:环保与成长两全之道

【新唐人2010年5月14日讯】台湾名作家张晓风以投书媒体和跪求马英九总统大动作,以捍卫“202兵工厂”沼泽绿地,引发各媒体的大篇幅报导,于是沉寂已久的“经济成长与环境保护之抉择”老问题再度浮上台面。

犹记24年前的1986年,台湾掀起环保运动,那是鹿港人拒绝美国杜邦公司二氧化钛厂的设立,而杜邦公司转到桃园观音设厂。之后环保运动热烈地在台湾各地展开,到核四厂事件和首次政党轮替由盛而衰,10年之后的今天才再度掀波。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一个自由民主社会里,“环保与成长”的争议恐怕不可能消失。要问的是:有没有妥适的解决之道?

我们知道,经济成长虽然表面上是由经济成长率的高低表现,但其终极目标仍在增进人民的福祉;而环境保护的目的,无疑地也在维护民众的福祉。因此,两者的目标完全一致,那么,何以会产生严重的冲突呢?最重要的原因是衡量经济成长的指标并不适切。因为,一般所用的指标只计及物质产品的产生,而忽略了使用环境资源的成本,亦即往往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生产本身对于环境的破坏,由而高估了经济成长的表现。

不过,无可奈何的是,我们生存在这个环境里,必定要利用此环境来延续我们的生存,因而势必不能彻底保护环境而不加利用。所以,问题应该是:如何善于使用环境。换言之,保护环境的真义乃是“有效地使用环境”。这与有效运用人力、机器等生产资源的道理是完全一样的,亦即,不但要将资源运用于最值得的途径上,而且还得要求作“最有效率”的使用并生生不息。其实,这也就是经济成长所反映的现象:资源使用效率的不断提高。

但是,以市场机能作效率使用的方式有其限制,它只及于人力、机器、土地等有主资源,亦即有“主权归属”的资源。对于主权不知谁属、谁也不能要求使用者支付代价的“自由财”,很容易被滥用到人人都会深受其害的地步,而环境问题就是由此而引起的。

我们试想,不能不要的空气属于谁呢?住地四周的安宁权利归于谁呢?邻近的溪流和其中的水又该归谁呢?当然,是属于公有的,但由谁来管制使用呢?费用由谁来收呢?又该收多少呢?

如果我们可以明确地判定,属于某一地区的空气、水、土地的主权,归由当地的居民管制,由他们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则许多的纠纷就可以容易解决了。所以,政府负责判定环境产权归属,并担任公正裁判,让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理性平和谈判,就能获得最佳解决方式。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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