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13日讯】新加坡政府再次将长期在鱼尾狮公园和平炼功和摆放展板的法轮功学员以“破坏公物”和“教唆他人”等罪名控上法庭。当地法轮功学员认为,这是新加坡政府再次操纵当地法律,又一轮主动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例证。
2009年10月5日,5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鱼尾狮公园炼功和展示有关法轮功真相展板,而在7个月后的5月14日遭新加坡中央警署,以破坏公物罪名控上法庭。
高女士(当事人):鱼尾狮炼功点已有十多年了,虽然我是零八(2008)年左右(开始)去的。每天我们就是以和平的方式炼功还有分一些资料,每天只是把展板用粘土(蓝丁胶)贴上,而且我们还会每天摘下来,没有破坏它的公物。
据了解展板是用蓝丁胶(blutac)粘上墙的,摘下来后并不会留下痕迹,也不会造成损坏。
去年10月5日,当事人被捕后,护照被强行扣押,长达7个月之久。前来新加坡工作的中国籍陈先生,因没有护照而无法申请工作准证,给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
陈先生(当事人):(2009年)10月5号到10月末期间,我还在做工。因为这件事情,护照扣留以后,我从11月3号开始没有工作,家里有老婆、孩子,孩子还在上学,还得要吃饭、租房子。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坚持在鱼尾狮公园炼功,并以和平的方式向路人讲述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已有超过十年的时间。对于新加坡警署连续对法轮功学员展开控诉一事,当事人张先生表示新加坡为了经济利益,主动配合中共再次参与迫害,让他感到非常遗憾。
张先生(当事人):其实这个跟以往在新加坡发生逮捕及控告法轮功学员,有着非常相似的一点。当中共要有什么领导人(要来)或有什么大的活动,新加坡政府、警方马上就会把法轮功学员当作是替罪羔羊,讨好中共。
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记载,从2001年至2006年,新加坡当局不顾国际形象,以各种牵强附会的控状,先后六次起诉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罔顾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并有多次是在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之下,强行判决。
新唐人记者李明新加坡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