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講真相 法輪功學員再遭誣告

【新唐人2010年5月13日訊】新加坡政府再次將長期在魚尾獅公園和平煉功和擺放展板的法輪功學員以“破壞公物”和“教唆他人”等罪名控上法庭。當地法輪功學員認為,這是新加坡政府再次操縱當地法律,又一輪主動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例證。

2009年10月5日,5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魚尾獅公園煉功和展示有關法輪功真相展板,而在7個月後的5月14日遭新加坡中央警署,以破壞公物罪名控上法庭。

高女士(當事人):魚尾獅煉功點已有十多年了,雖然我是零八(2008)年左右(開始)去的。每天我們就是以和平的方式煉功還有分一些資料,每天只是把展板用粘土(藍丁膠)貼上,而且我們還會每天摘下來,沒有破壞它的公物。

據了解展板是用藍丁膠(blutac)粘上牆的,摘下來後並不會留下痕跡,也不會造成損壞。

去年10月5日,當事人被捕後,護照被強行扣押,長達7個月之久。前來新加坡工作的中國籍陳先生,因沒有護照而無法申請工作準證,給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

陳先生(當事人):(2009年)10月5號到10月末期間,我還在做工。因為這件事情,護照扣留以後,我從11月3號開始沒有工作,家裏有老婆、孩子,孩子還在上學,還得要吃飯、租房子。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堅持在魚尾獅公園煉功,並以和平的方式向路人講述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已有超過十年的時間。對於新加坡警署連續對法輪功學員展開控訴一事,當事人張先生表示新加坡為了經濟利益,主動配合中共再次參與迫害,讓他感到非常遺憾。

張先生(當事人):其實這個跟以往在新加坡發生逮捕及控告法輪功學員,有著非常相似的一點。當中共要有甚麼領導人(要來)或有甚麼大的活動,新加坡政府、警方馬上就會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是替罪羔羊,討好中共。

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記載,從2001年至2006年,新加坡當局不顧國際形象,以各種牽強附會的控狀,先後六次起訴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罔顧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並有多次是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之下,強行判決。

新唐人記者李明新加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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