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22日讯】星期三(4月21日),上海一中院对著名的“楼脆脆”案两名身为“国家公务员”的主要责任人量刑。其中阙敬德犯贪污罪,判无期徒刑,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张志琴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500万元。
办案过程中,两人共被查出侵占国有资产4246万余元,而张志琴更利用职权挪用4.4亿元销售款。
2009年6月,上海闵行在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从根部倾倒,造成1人死亡,网友送名“楼脆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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