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4月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导)近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收到当地村民的征地诉讼后,非但不予立案反而趁夜将诉状丢弃退回原告,引发舆论热议。
据中国民间的“维权网”报导,今年3月29日,广西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陈集福向银海区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前任村委会主任擅自签署多份文书,出卖白虎头村全部700余亩土地。当时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明收下诉状,并承诺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在3月31日晚,陈集福外出散步回家时,发现大门内侧自己两天前向银海区法院递交的诉状,被法院趁夜派人偷偷退回。村民对于法院的做法纷纷表示谴责。
本台记者于周一晚间致电银海区法院查证情况,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北京的维权律师李和平表示,银海区法院趁夜退回诉讼、不立案的做法,已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白虎头村公开了这个事情,现在网络上已经广为传播了,很多人都知道。法律规定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的权利。法官收到了这样的诉状,他再把诉状再又丢弃到原告的门口,这种荒唐的行为这不是构成犯罪啊?渎职。现在这个立案在中国很多地方是个难题。”
近年来,中国各地因强征土地导致公民利益受损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升级,其背后又往往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紧密相连。广西的民主人士荆楚指出,法院本应是保障公民利益的司法机构,但目前的现实并非如此:
“法院应该是这个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连法院都是站在官僚的一边了。它不是为维护公正,它是为了维护官僚的利益,官僚的利益它冠冕堂皇说是维护稳定,维护他们贪污腐败的稳定,维护他们特权的稳定。这样的法院已经完全堕落了,它已经是官僚压迫老百姓的一个机构了。”
据“维权网”报导,当地银海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明曾就村民的征地诉讼公开表示,地方党委、政府出于维稳考虑,提出了“政府防控,法院协助”的原则,土地征用属于敏感案件,并不是法院所能决定。李和平律师认为,以行政手段干预司法并不能达到真正的维稳目的:
“在中国确实是行政干预司法,执政党干预司法,现在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这个都是和法治的精神是相违背的。如果公民的权益不能够在法院去寻求一个说法获得救济的话,那么公民在这个社会上他还有什么渠道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目前这种模式不能够维稳,它得到的结果也绝对不会是一种稳定的结果。”
村民认为,银海区法院收取了原告的诉状,就应当依法给出立案通知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这种擅自将诉状扔回原告家门口的行为,有损法院的权威性。荆楚指出,银海区法院私下退回征地诉讼的做法,显示出目前中国司法体制的缺陷:
“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因为法院它应该授之于民意代表。你像中国的宪法上说‘一切权利归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在宪法准则里说又是党领导一切。这两条本身就是冲突的嘛,但是共产党的权力大于任何的社会的权力。从根本上来说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它是由党领导一切,根本没有司法的独立性,也就没有司法的公正性。”
据了解,广西省北海市银滩镇的白虎头村前村委会负责人于2006年至2007年间,擅自将全部700余亩土地出让给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引发村民强烈不满。虽经村民集体层层上访并希望诉诸法律维权,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