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建议上访判刑 遭炮轰

【新唐人2010年3月15日讯】中共全国人大广西人大代表刘庆宁,在两会建议修改“刑法”,对20种上访行为处以刑罚,包括拉横幅、喊口号、静坐等,最高判刑15年,有广西人士说,刘庆宁不能代表广西民众。

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近日在两会提出20种行为上访应受刑罚。广西叶姓民众表示,刘庆宁身为人大代表却不能代表民意,他的建议就是不让百姓说话。

广西省叶姓民众:“对我来说我很反感喽!” “他就是不让你说话了。 “那个代表他不是代表我们,他代表他自己。”

而据广西黎女士的分析,由于政府部门没有认真对待百姓的要求,老百姓才会出现不合程式的举动。

广西省黎女士:“没有经过正常程序,这种正常程序、这个程序的路不好走啊,所以才会采取这种方式嘛。”

上海律师孙随勤则指出,老百姓依法有信访的权利,因此刘庆宁的建议既不合法也没有道理。
 
上海孙随勤律师:“国务院有个信访的条例,就是说信访是老百姓的一个权利。我觉得从我个人角度来讲,第一它不会被通过,第二他这个提法不合法也没有道理。”

对于刘庆宁称,有上访者“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有大陆网友表示愤慨,认为民众上访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如果因“影响领导生活”就要坐牢,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新唐人记者 陆芳 李明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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