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代表建議上訪判刑 遭炮轟

【新唐人2010年3月15日訊】中共全國人大廣西人大代表劉慶寧,在兩會建議修改“刑法”,對20種上訪行為處以刑罰,包括拉橫幅、喊口號、靜坐等,最高判刑15年,有廣西人士說,劉慶寧不能代表廣西民眾。

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慶寧,近日在兩會提出20種行為上訪應受刑罰。廣西葉姓民眾表示,劉慶寧身為人大代表卻不能代表民意,他的建議就是不讓百姓說話。

廣西省葉姓民眾:“對我來說我很反感嘍!” “他就是不讓你說話了。 “那個代表他不是代表我們,他代表他自己。”

而據廣西黎女士的分析,由於政府部門沒有認真對待百姓的要求,老百姓才會出現不合程式的舉動。

廣西省黎女士:“沒有經過正常程序,這種正常程序、這個程序的路不好走啊,所以才會採取這種方式嘛。”

上海律師孫隨勤則指出,老百姓依法有信訪的權利,因此劉慶寧的建議既不合法也沒有道理。
 
上海孫隨勤律師:“國務院有個信訪的條例,就是說信訪是老百姓的一個權利。我覺得從我個人角度來講,第一它不會被通過,第二他這個提法不合法也沒有道理。”

對於劉慶寧稱,有上訪者“到領導辦公室和生活地點鬧訪,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建議修改“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有大陸網友表示憤慨,認為民眾上訪是因為日子過不下去,如果因“影響領導生活”就要坐牢,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新唐人記者 陸芳 李明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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