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2日讯】11日下午,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金额高达1700万,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一贯维持简朴形象令亲人都不知其“身家”几何 。
据大陆媒体报道,王海风于1997年至2008年11年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共计1700万元。
受贿高达1700万,是安徽省近年来土地系统贪污第一大案,创下平均单月受贿19万以及单笔受贿330万的纪录,但是王海风似乎非常善于伪装自己,面对亲人时,总是一毛不拔,装作两袖清风。他在国土局工作的7年多时间里,也给以工作努力,生活俭朴的形象。
据了解,王海风曾靠倒卖香烟等挣了几百万元钱,但家里人一概不知。他的想法是,我有钱,但不能对任何人讲。王海风与现任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但却从来没有把自己从部队带回数百万元现金的事告诉妻子,而是把钱锁在自己卧室的铁箱子里。
2001年底,王海风要马鞍山一房地产老板任某帮他哥哥王某解决住房一套,任某将一套价值13.4万元的商品房送给王海风,房子用王海风嫂子张某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后来,王海风居然收了哥嫂15万元钱,这笔钱他自然没有给任某,而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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