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天津警民欺诈 台商投诉无门

【新唐人2010年2月8日讯】在天津经营婚纱摄影的台商李志雄,近日向本台记者反映,他经营了14年的婚纱摄影公司转让时,遭到包括当地警察、股东与买方联手欺诈,损失28万,他到国台办陈情也没有帮助,向公安局举报也不受理。

台商李志雄去年11月,以40万元把摄影公司转让给陈栋,只收了22万头款,另外当地人曹伟向摄影公司租房子则是到期不肯搬迁﹔陈栋找来迟文琦与曹伟私下协定,让李志雄赔偿曹伟十万元,之后曹伟和陈栋都突然搬走,欠下的十万元房租也由他承担,事后李志雄发现迟文琦竟是派出所警察,因此向公安局举报。

台商李志雄:“我想举报迟文琦违反警纪,我上和平区警察局的督察队,不受理呀,他们说这警察是下班了,八小时以外了,我们也管不了了。”

记者针对此事打电话到和平分局,接电话的人员称,迟文琦是出警劝架。

天津市和平分局:“他(李志雄)跟人家有纠纷,不存在这个问题(合谋敲诈),他(李志雄)打电话,人家(迟文琦)不得不出警嘛。”

不过迟文琦本人却说,当天他放假,到现场协商跟李志雄没有关系。

迟文琦:“我是在歇班的时候穿便装,我跟陈栋我们是朋友,我去根本就跟李志雄一点关系也没有。”

目前李志雄一筹莫展,不但尾款18万没收到,还平白欠了房东10万元租金。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会长高为邦,对大纪元时报表示,这种事情在中国常常发生,是很难解决的,因为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国家。

新唐人记者黄丽达、林美琪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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