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8日訊】在天津經營婚紗攝影的臺商李志雄,近日向本臺記者反映,他經營了14年的婚紗攝影公司轉讓時,遭到包括當地警察、股東與買方聯手欺詐,損失28萬,他到國臺辦陳情也沒有幫助,向公安局舉報也不受理。
臺商李志雄去年11月,以40萬元把攝影公司轉讓給陳棟,只收了22萬頭款,另外當地人曹偉向攝影公司租房子則是到期不肯搬遷﹔陳棟找來遲文琦與曹偉私下協定,讓李志雄賠償曹偉十萬元,之後曹偉和陳棟都突然搬走,欠下的十萬元房租也由他承擔,事後李志雄發現遲文琦竟是派出所警察,因此向公安局舉報。
臺商李志雄:「我想舉報遲文琦違反警紀,我上和平區警察局的督察隊,不受理呀,他們說這警察是下班了,八小時以外了,我們也管不了了。」
記者針對此事打電話到和平分局,接電話的人員稱,遲文琦是出警勸架。
天津市和平分局:「他(李志雄)跟人家有糾紛,不存在這個問題(合謀敲詐),他(李志雄)打電話,人家(遲文琦)不得不出警嘛。」
不過遲文琦本人卻說,當天他放假,到現場協商跟李志雄沒有關係。
遲文琦:「我是在歇班的時候穿便裝,我跟陳棟我們是朋友,我去根本就跟李志雄一點關係也沒有。」
目前李志雄一籌莫展,不但尾款18萬沒收到,還平白欠了房東10萬元租金。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會長高為邦,對大紀元時報表示,這種事情在中國常常發生,是很難解決的,因為中國不是一個法制國家。
新唐人記者黃麗達、林美琪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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