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6日讯】1月13日,Google宣布无法忍受对搜索内容的限制将退出中国市场。在这个“缺乏英雄的年代”,这一“说不”,顿时使Google成了万众欢呼的英雄。几天以后(18日),Google对法新社表示“公司在中国的一切业务照常”,并重新恢复了信息过滤。去留决定虽然还未最后公布,但留下的台阶已经铺就。
外资在中国的两大“生存定律”
我无意苛责Google,因为Google的中国困境其实折射了外国资本为了在中国市场生存而无法逃脱的两大定律:第一,被迫顺应中国的制度环境(包括向中国官员大量行贿)﹔第二,放弃在本土必须坚守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律条,顺从中国政府的各种有悖人权原则的要求。我曾在“对外开放30年:中国外资神话的幻灭”(2009年)一文中,将这两大定律概括为“外资在中国的哈姆莱特之困”。从公开资料来看,Google与中国政府的矛盾主要涉及在华外资的第二生存定律,本文因此只讨论这一点。
在华外资尤其是制造商几乎都面临一个问题:必须降低企业对人权的要求。这种降低可以分为两类,制造业面临的是血汗工厂的不体面工作环境﹔IT行业面临的是中国政府迫使它们从事的侵犯人权活动(如雅虎透露师涛等人信息给政府以逮捕理由),以及违背新闻自由的原则帮助中国政府过滤信息。Google面临的困境其实就是IT行业在中国面临的共同困境。
IT行业的企业由于其技术特质,兼具双重特点:首先,它们是企业,是企业就会毫无例外地遵循利润原则,即尽一切可能追逐利润。其次,它们的业务涉及网络传播技术,所以在某种范围内,又必须遵循媒体行业必须遵循的道德法则。在中国,对这条道德法则的简单概括应该就是不能为中国政府提供与新闻自由原则相悖的网络监控技术。
几乎所有与中国合作的外国高科技公司都违背了这一原则。早在2001年,专门研究高科技与全球化对人权与民主的影响的美国作家Greg Walton就撰写了一篇“金盾工程:庞大的中国电讯监控系统”( China’s Golden Shield:Corpor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urveillance Technolog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揭露了众多高科技跨国公司为了竞争中国业务,如何帮助中国政府建立“金盾工程”。在引进网络监控技术时,与中国政府有合作关系的世界电信网路业巨头,有美国的思科(CSICO)、朗讯(Lucient)、摩托罗拉(Motorola),德国的西门子(Siemens),加拿大的贝尔-北方研究实验室(BNR)与北电网路(Nortel)等公司。中国网络使用的路由器和防火墙大部分是由CSICO供应,专门用于监控的警政网亦由思科帮助建立。这些厂商很清楚地知道他们这些技术在中国不是用于“改良人们的工作与生活素质”,而是用来监视、窃听或联机监听电讯,破坏中国人的基本人权。但他们对此装聋作哑,一些公司还振振有辞地声称:“如果我们不与中国做这种生意,其他国家的公司也会做!” 与这类直接提供监控技术的公司相比,Google、 美国在线(AOL)、网景(Netscape Communications)和升阳(Sun Microsystems)等提供网络服务的厂商之“作恶”程度显然低得多。
Google的中国困境:中国政府的限制与美国本土的压力
Google在中国遭遇麻烦几乎与它进入中国市场同步,而且它还有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同为搜索引擎的百度。对于中国政府来说,使用俯首贴耳的百度自然更为便利:中国政府让百度过滤何种信息,百度完全照办。Google最开始还坚持要“正当地赚钱”,但很快发现在中国市场上要坚持这一信念非常困难。经历过2002年9月被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全面封杀之后(那次事件据说与其中国同业的恶意检举有关),Google必须在商业利益与企业伦理之间作出选择:一头是当时已经接近1亿的网络用户,一头是短期内不带来任何金钱的“企业伦理”。在迅速地权衡利弊之后,Google与所有西方高科技公司采取了同样的举动:放弃自己宣称的价值信条而选择了商业利益,按照专制者的无理要求做了一个Google中国版。美国媒体根据其“不作恶“信条,讽刺说“在中国,它不是Google”。
Google中国版于2004年2月开始使用,2006年有了自己的中文名字“谷歌”,市场份额不断提升,至谷歌中国总裁李开复2009年9月辞职时为止,市场份额已高达35%,尽管搜索结果页面的底部仍然会有“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的字样,似乎并未影响Google的成功之感,也没有影响李开复向中国年青一代宣扬“年轻+自由+平等+ 颠覆+创新+用户为本+不要做坏事=Google的奇迹”。在李及其支持者看来,似乎服从中国政府的要求对信息屏蔽过滤并不算“做坏事”。李开复这种言行不一及勉为其难的辩解“他们(指中国青年一代)不要民主”,被《纽约时报》记者Clive Thomson写在他2006年4月23日那篇报导“Google的中国问题”(Google’s China Problem)里。 所谓“Google的中国问题”,指的就是为了市场放弃道德原则。问题是:没有谁清楚这条放弃的底线应该划在何处,多变的中国政府会根据国内形势不断调整这条底线。2009年6月,谷歌中国因“显示低俗内容链接”而遭到中国政府的批评,再度遭遇困难。
但Google毕竟是美国企业,它在中国的作为必然会遭到来自本土的压力。2006年2月,美国国会第二度传召四大网络公司至国会听证时(第一次传召曾被这四大公司倨傲地拒绝),Google被迫使承认事实:Google.cn使用的是一个经过审查的搜索系统,它限制用户对敏感关键字和网站的浏览。但Google高层表示:这一让步虽然是“极痛苦的决定”,但为了在中国开展运营,“作出这种让步是值得的”。此后,雅虎被迫向受害者及代替受害者索赔的机构支付巨额赔偿,思科也在其颁发给员工的“警政网手册”曝光之后稍有收敛。但中国本土的情况并未有所改善,在中国从事网络业务的高科技公司也从未真正从美国本土的道德拷问中解脱出来。
Google 这一声短暂的“说不”,只是再次将世界IT行业与中国政府之间那种不光彩的合作推向公众视野。
(原载BBC.点评中国,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