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开发商的血泪控诉

我叫杨桂洁,女,48岁,吉林市人,几年前为吉林市私营房产开发商

2005年春,作为蛟河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我投资开发吉林蛟河市新雅苑住宅小区,29000平米的四栋居民住宅楼项目。蛟河市政府承诺给我开设绿色通道,把我的项目定为三类[适当照顾档]保证开发软、硬件环境,否则,造成投资损失的政府承担一切责任。

开工伊始,当地一些社会上的人就来工地捣乱,司机刘国峰向我介绍他的连襟,蛟河市人古长发并说此人能摆平社会上的人,结识古长发以后,他制止了一些人来工地敲诈勒索,并提出拿钱来投资我的工程,经协商他借给我50万元人民币,我给他开具115万的借条,并言明多出的65万元是对他的帮助的报酬,不管我赔赚多少都给他这些钱。

后发现古长发早有预谋,进入工地后,他在2006年春图谋绑架我17岁的女儿,至我女儿右臂被刺一刀后逃脱,另外古长发还派人打伤我公司其他工作人员,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逼走我,他好霸占项目。

几次图谋未遂,古长发于2006年春节放假期间砸开我办公桌,抢去几十万元的票据和有关账目材料等。有关文件到手后,他串通靠挂的吉林市三合房产开发公司经理鲁明月逼迫我与他合作,共同开发此项目,该项目前期开发是我自己投资120万完成的,工程已启动无须他人帮助我即可完成。因此古长发就找来几个社会上的流氓,天天坐在我办公室骂我并威胁我,不走就要我的命。我一个弱女子,领一个17岁的女儿,无力与其抗挣,没办法,2007年五月,我和女儿离开工地到吉林市郊区一农户家躲灾,至此,该项目被古长发抢走。他串通鲁明月撕毁我与鲁签定的原合同,并重新与鲁签定虚假合同,同时伪造了他有关文件和合同,这个项目就变成古长发的了。

项目被抢夺以后,我多次到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上告,都无结果,无奈之下,2007年7月,我上告到吉林省公安厅,李东太副厅长签批让蛟河市公安局办理此案,省厅打黑办、经侦总队督办,蛟河市公安局经近一个月侦查,陆续抓获古长发等几名犯罪嫌疑人,刑拘第28天,蛟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将犯罪嫌疑人郑良杰打死,据说古长发律师提出,一、赔郑良杰80万人民币,二、不准蛟河市公安局再继续办理此案;三、释放本案全部羁押人员,否则告蛟河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刑讯逼供致死人命。蛟河市公安局迫于压力和古长发达成协议,满足了以上三项要求并放人。

为此,我请求有关人民检察院为民做主,让正义和公平重现,还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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