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31日讯】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中共独裁政权镇压今年迈入第10个 年头。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在大陆和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及地区揭露上亿中国人民的善良信仰遭到中共灭绝迫害的真相,要求国际社会制止迫害,也成为廿一世纪头10年受瞩目的“日不落的反迫害国际人权运动”。
法轮功刑事提告镇压元凶的突破
今年两岸三地人权界的年度盛事,首推法 轮功学员对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等主要参与迫害的前任及现任的中共官员的刑事提告告捷。
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因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在今年11月到12月间,分别遭西班牙国家法院及阿根廷联邦法院以相当战犯的国际刑事罪名“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起诉,这对目前在中国大陆仍维持镇压的中共政权是一记重重的司法棒喝!
纵使西班牙及阿根廷远在中国的万里之外,承审的法官坐在民主自由的司法殿堂里,面对受害者铁证如山的证词,没有选择充耳不闻,面对国际人权组织所提供多年来法轮功修炼者遭到迫害的实例报告,没有选择视而不见,他们不坐视中共独裁者持续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剥夺人民基本人权的邪恶行为,启动了对江泽民等被告刑事审理程序,甚至发令逮捕,从事法轮功人权的律师们不禁为这些法律人的义举击掌叫好!他们也让所有在罪恶中沉默及怯懦的国家汗颜。
“普遍管辖原则”在法轮功案中确立的重要性
“普遍管辖原则”始终是“国际特赦组织”力倡国际刑事罪行应适用之管辖原则。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继起诉智利独裁者皮诺契特之后,在审理法轮功诉讼案时再度援用“普遍管辖原则”,而阿根廷联邦法院法官更在诉江案中首度援用该原则,这两案写下全球法轮功诉讼版图中提告之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首例。
由于中共在大陆地区对法轮功的迫害仍持续进行着,因此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无法在中国大陆获得司法救济,这也是阿根廷联邦法院之所以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并裁决逮捕的重要考量之一。进一步言,法轮功学员目前仍持续不断的在全球范围内追究所有主要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法律责任,因此所有策划、协助、实施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中共官员应该感到惶惶不安,可预料,会有更多国家在法轮功学员民刑事提告时,借鉴西班牙的阿根廷法院司法裁决中对“普遍管辖原则”的理据,对这些主要参与迫害者进行起诉、逮捕、通缉、要求引渡受审,进而惩治对法轮功的严重犯罪。
再者,由于被告所触犯罪名为国际社会公 认不见容于人类的严重罪行,因此,这两案亦可以理解为这两国法院不仅认定以江泽民为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党羽所触犯之罪行的严重性,同时明确揭示了对于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合法性的否定。
中共迫害加剧,国内反迫害工作伟大艰钜
在大陆地区法轮功的反迫害人权工作依旧 艰辛。从2008年起,有更多的维权律师挺身卫护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尤其公开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要求无罪判决,时至2009年,中共非但对法轮功的镇压不见手软,对辩护律师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加以迫害。夙有“中国良心”之誉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遭到酷刑之后,在今年2月又从陕北老家被警方带走,9个月来音讯杳然,亲友遍寻不着,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辩护反遭判刑7年,海外要求中共放人的呼声不辍, 又,辽宁省沈阳皇姑区法院以“安检”为由刁难辩护律师,此外,中共机器不让处理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通过年检,甚至之前,李和平律师遭警车冲撞等以暴力妨碍维权律师为法轮功辩护情事各地都有,更遑论大陆法轮功学员之处境。
然而,国内为法轮功学员争取人权的正义 之士并未因此退缩,他们反迫害的人权工作伟大而艰钜,需要国际社会更多的支持及关注!
结论:国内外反迫害声浪要持续加温
这10年来,国际社会目睹了法轮功是没有政治图谋、真正善良和平的修炼团体,在长达10年理性平和的人权运动中,许许多多的人,不论种族、肤色,被法轮功的人道精神及无私的付出所感动,唾弃中共持续实施恐怖的血腥镇压。制止迫害、将中共元凶绳之以法已经不仅仅是受害的法轮功学员本身的愿望,也是满足人类基本的道德和正义需求!
我们相信世纪大审判的日子不远了,罪责 难逃的中共邪恶之首终究要在历史面前伏法!让我们再努力,加强国内外反对中共迫害的力度,在惩治邪恶的那天,我们一起见证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