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2009法輪功人權年度回顧

【新唐人2009年12月31日訊】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中共獨裁政權鎮壓今年邁入第10個 年頭。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在大陸和全球五大洲100多個國家及地區揭露上億中國人民的善良信仰遭到中共滅絕迫害的真相,要求國際社會制止迫害,也成為廿一世紀頭10年受矚目的「日不落的反迫害國際人權運動」。

法輪功刑事提告鎮壓元兇的突破

今年兩岸三地人權界的年度盛事,首推法 輪功學員對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等主要參與迫害的前任及現任的中共官員的刑事提告告捷。

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因發起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在今年11月到12月間,分別遭西班牙國家法院及阿根廷聯邦法院以相當戰犯的國際刑事罪名「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起訴,這對目前在中國大陸仍維持鎮壓的中共政權是一記重重的司法棒喝!

縱使西班牙及阿根廷遠在中國的萬里之外,承審的法官坐在民主自由的司法殿堂裡,面對受害者鐵證如山的證詞,沒有選擇充耳不聞,面對國際人權組織所提供多年來法輪功修煉者遭到迫害的實例報告,沒有選擇視而不見,他們不坐視中共獨裁者持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剝奪人民基本人權的邪惡行為,啟動了對江澤民等被告刑事審理程序,甚至發令逮捕,從事法輪功人權的律師們不禁為這些法律人的義舉擊掌叫好!他們也讓所有在罪惡中沈默及怯懦的國家汗顏。

「普遍管轄原則」在法輪功案中確立的重要性

「普遍管轄原則」始終是「國際特赦組織」力倡國際刑事罪行應適用之管轄原則。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繼起訴智利獨裁者皮諾契特之後,在審理法輪功訴訟案時再度援用「普遍管轄原則」,而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更在訴江案中首度援用該原則,這兩案寫下全球法輪功訴訟版圖中提告之法院適用「普遍管轄原則」的首例。

由於中共在大陸地區對法輪功的迫害仍持續進行著,因此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無法在中國大陸獲得司法救濟,這也是阿根廷聯邦法院之所以適用普遍管轄原則,並裁決逮捕的重要考量之一。進一步言,法輪功學員目前仍持續不斷的在全球範圍內追究所有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法律責任,因此所有策劃、協助、實施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中共官員應該感到惶惶不安,可預料,會有更多國家在法輪功學員民刑事提告時,借鑑西班牙的阿根廷法院司法裁決中對「普遍管轄原則」的理據,對這些主要參與迫害者進行起訴、逮捕、通緝、要求引渡受審,進而懲治對法輪功的嚴重犯罪。

再者,由於被告所觸犯罪名為國際社會公 認不見容於人類的嚴重罪行,因此,這兩案亦可以理解為這兩國法院不僅認定以江澤民為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黨羽所觸犯之罪行的嚴重性,同時明確揭示了對於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合法性的否定。

中共迫害加劇,國內反迫害工作偉大艱鉅

在大陸地區法輪功的反迫害人權工作依舊 艱辛。從2008年起,有更多的維權律師挺身衛護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尤其公開為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要求無罪判決,時至2009年,中共非但對法輪功的鎮壓不見手軟,對辯護律師也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加以迫害。夙有「中國良心」之譽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遭到酷刑之後,在今年2月又從陝北老家被警方帶走,9個月來音訊杳然,親友遍尋不著,王永航律師為法輪功辯護反遭判刑7年,海外要求中共放人的呼聲不輟, 又,遼寧省瀋陽皇姑區法院以「安檢」為由刁難辯護律師,此外,中共機器不讓處理敏感案件的維權律師通過年檢,甚至之前,李和平律師遭警車衝撞等以暴力妨礙維權律師為法輪功辯護情事各地都有,更遑論大陸法輪功學員之處境。

然而,國內為法輪功學員爭取人權的正義 之士並未因此退縮,他們反迫害的人權工作偉大而艱鉅,需要國際社會更多的支持及關注!

結論:國內外反迫害聲浪要持續加溫

這10年來,國際社會目睹了法輪功是沒有政治圖謀、真正善良和平的修煉團體,在長達10年理性平和的人權運動中,許許多多的人,不論種族、膚色,被法輪功的人道精神及無私的付出所感動,唾棄中共持續實施恐怖的血腥鎮壓。制止迫害、將中共元兇繩之以法已經不僅僅是受害的法輪功學員本身的願望,也是滿足人類基本的道德和正義需求!

我們相信世紀大審判的日子不遠了,罪責 難逃的中共邪惡之首終究要在歷史面前伏法!讓我們再努力,加強國內外反對中共迫害的力度,在懲治邪惡的那天,我們一起見證天理!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