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德博士王容芬对杨佳死刑再提质疑

【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天溢由德国发来的报导) 十一月二十六日是杨佳被执行死刑一周年,王容芬博士对于杨佳的死刑再次提出质疑,并且呼吁中国各级机关遵照正常法律程序,重新审理。

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国政府因为杨佳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要求司法公正,公开审理调查的广泛反响,而匆匆对杨佳执行了死刑。在杨佳去世一周年的时候,旅居德国的著名社会学家王容芬博士,再次对杨佳事件公开向中国的各级机关提出质疑,并且要求各级机关遵照正常法律程序,重新审理这一案件。记者为此二十六号上午采访了王容芬博士。

“一年前的今天维权人士杨佳先生在上海遇难,执行死刑的消息是一个上海女记者根据推理在新华网上首先报导的。直到今天也没有执行单位公布上海市二中院的死刑记录报告,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执行死刑的单位应该公布,上海市二中院有他的网站,这件事情我查来查去就是查不出来。更令人不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裁定书,没有经过院长的签字,就是说他们连过场都没有走到头。”

为此,关于杨佳之死,王容芬博士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质疑。“更有什者,杨佳的骨灰四个月后才发还家属。杨佳到底是哪一天死的,哪一天烧的,说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家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该办理的事项中有,第一条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和债务都应该有个交代;第二个就是通知家属在限期内领取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领取骨灰,这些他们都是拖了四个月才做。而且是经过一再要求,通过北京市政法委跟上海市政法委交涉,又等了多少日子才给了骨灰。这些不要说法治国家,就是黑社会也没有这么办的!”

关于杨佳案,王容芬博士向中国社会的各级机关呼吁说,“如果我是人民代表,我会运用话语权,就杨佳案进行议会辩论,要求成立杨佳专案委员会,责令并且监督中央政法委重申杨佳案,因为它是权力机构。第二是立案侦查,闸北七一凶杀案的真相,那六个警察到底是怎么死的。第三就是立案侦破,京沪警方联手绑架和非法拘禁王静梅女士案。因为她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号到十一月二十四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把她关到北京精神病院,最后也没有个交代。第四就是立案侦破杨佳先生遇害真相,死亡的时间,地点,手段,遗体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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