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4日讯】11月3日,在捷克宪法法庭裁决认可里斯本条约后,捷克总统克劳斯正式签署了里斯本条约,这是整个欧盟27国批准该条约的最后一步。
11月3日上午,捷克宪法法庭驳回17位捷克参议员去年9月提出的上诉,裁决里斯本条约并没有违背本国宪法。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皮亚•阿仁齐尔德•汉森(Pia Ahrenkilde Hansen):“我非常高兴,捷克的宪法法庭为捷克批准里斯本条约扫清了道路。”
当地时间下午3时,捷克总统克劳斯正式签署了里斯本条约。随后,克劳斯总统表示,他尊重法庭裁决,尽管他从根本上不同意其裁定的理由。
捷克是欧盟27国最后一个签署里斯本条约的国家,至此,里斯本条约终于完成了它的障碍马拉松,将作为欧洲的宪章在整个27个成员国内实行。
里斯本条约是欧盟为了适应东扩后的新形势而进行改革,使其运作更加有效和统一而采取的重要措施。里斯本条约中规定,将设置一位常任理事会主席。随着条约的签署,主席人选成为热门话题。对此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汉森先生表示,他目前还不能提供成员国政府推举的候选名单,但他希望正式选举能尽快开始。
目前,欧盟理事会的主席是由轮值主席国的总理或首相轮流担任。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月、孙华比利时布鲁塞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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