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3日电)台北市1名吴姓男子,先前才因吸毒遭法院判刑,却利用去医院戒毒时,结识其他染有毒瘾的人,趁机兜售海洛因。被告落网前仅获利新台币1900元,但遭法院判刑18年。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吴姓男子今年初才因吸食2级毒品遭法院判刑3个月,改为易科罚金执行。他了解戒毒的困难,毒瘾者尤其容易意志不坚,竟利用去医院接受美沙酮疗法戒毒时,认识其他染有毒瘾需接受戒治者,趁机兜售海洛因。
1名余姓男子不堪诱惑,向吴姓男子购买毒品2次,金额总计1900元。就在第2次交易时,被告将自用车停在医院前等待交易,被警方人赃俱获。
法官认为,被告身为毒瘾患者,明知毒品对人体影响甚钜,却利用毒瘾患者戒毒时的弱点,图谋非法利益。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贩卖一级毒品法定刑度为“死刑或无期徒刑”,但念被告仅国小毕业,且交易金额不大,从轻判刑18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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