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3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姬励思报道)中国司法机关经常采取违法的手段,对维权案件的相关人士进行打压。代理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案的律师林忠,被检察机关要求撤换。江苏维权人士陈杨起诉重庆市劳教委,法院在开庭前夕要求原告撤诉。四川维权人士邓永固就法院判其“诽谤罪”上诉,但二审不开庭就裁决。有维权律师认为,事件反映中国的司法机关为政权服务,不惜违法亦要达成政治目的。
被控涉嫌“诬告陷害罪”的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她的代理律师林忠,近日被福州市马尾检察院,以他曾在检察院工作为由,不能代理有关的案件,要求撤换。
林忠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按有关的规定,检察人员离任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但他已经离任超过10年。他认为当局是有意阻挠他代理这宗涉及打压的案件。他说:“我已离开十几年,而且我不是从检察院退休的,是从司法局的。这是不对的,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就是不想我代理这个案件。”林忠表示,他已向马尾检察院提出覆议,即使最终无法代理案件,他仍会私下协助接办案件的律师。
另外,江苏维权人士陈杨因纪念六四20周年,于今年6月,被以“妨碍公务”处以劳教一年,他起诉重庆市劳教委的行政诉讼,原订于周三开庭,但是在开庭前夕,法官突然要求陈杨及其代理律师马小鹏撤销起诉。
马小鹏表示,由于目前他们仍致力于法院交涉,不便多说,但就认为法院的要求不合理,他们希望通过诉讼尽早还陈杨的自由。他说:“明天可能有结果,正在交涉中。肯定要受理的,已经立案了。”
此外,因在网上揭露四川省遂宁市两级纪委腐败,被控“诽谤罪”的四川维权人士邓永固,其后被判罪成但免于刑罚,但他就因此被关押了9个月。他在三个月前,向法院提出上诉。上周四,邓永固收到法院的二审判决书,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邓永固对法院在无开庭的情况下,作出裁决感到愤怒,认为此举对他不公。他表示会继续申诉。他说:“这是完全违反宪法,枉法判决,纯粹是是一种迫害。”
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表示,司法机关经常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对维权案件的相关人士进行打压,而种种的手段中,大部分是违法。他认为,事件反映中国的司法机关并非以法律精神行事,而是为政府服务,不惜违法亦要达成政治目的。他说:“在我们这种国家,对人权并非采取较高的保护,那司法就不具备宪法的独立性,纯粹是政治的附属,谁掌握权柄,他就服从谁。”
唐荆陵表示,关键在于司法人员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本着良心办事,但司法人员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目前看到这样的案例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