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批評中國司法機關甘為政府附庸

【新唐人2009年10月3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姬勵思報道)中國司法機關經常採取違法的手段,對維權案件的相關人士進行打壓。代理福建維權人士范燕瓊案的律師林忠,被檢察機關要求撤換。江蘇維權人士陳楊起訴重慶市勞教委,法院在開庭前夕要求原告撤訴。四川維權人士鄧永固就法院判其「誹謗罪」上訴,但二審不開庭就裁決。有維權律師認為,事件反映中國的司法機關為政權服務,不惜違法亦要達成政治目的。

被控涉嫌「誣告陷害罪」的福建維權人士范燕瓊,她的代理律師林忠,近日被福州市馬尾檢察院,以他曾在檢察院工作為由,不能代理有關的案件,要求撤換。

林忠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按有關的規定,檢察人員離任兩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但他已經離任超過10年。他認為當局是有意阻撓他代理這宗涉及打壓的案件。他說:「我已離開十幾年,而且我不是從檢察院退休的,是從司法局的。這是不對的,他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就是不想我代理這個案件。」林忠表示,他已向馬尾檢察院提出覆議,即使最終無法代理案件,他仍會私下協助接辦案件的律師。

另外,江蘇維權人士陳楊因紀念六四20週年,於今年6月,被以「妨礙公務」處以勞教一年,他起訴重慶市勞教委的行政訴訟,原訂於週三開庭,但是在開庭前夕,法官突然要求陳楊及其代理律師馬小鵬撤銷起訴。

馬小鵬表示,由於目前他們仍致力於法院交涉,不便多說,但就認為法院的要求不合理,他們希望通過訴訟儘早還陳楊的自由。他說:「明天可能有結果,正在交涉中。肯定要受理的,已經立案了。」

此外,因在網上揭露四川省遂寧市兩級紀委腐敗,被控「誹謗罪」的四川維權人士鄧永固,其後被判罪成但免於刑罰,但他就因此被關押了9個月。他在三個月前,向法院提出上訴。上週四,鄧永固收到法院的二審判決書,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鄧永固對法院在無開庭的情況下,作出裁決感到憤怒,認為此舉對他不公。他表示會繼續申訴。他說:「這是完全違反憲法,枉法判決,純粹是是一種迫害。」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表示,司法機關經常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對維權案件的相關人士進行打壓,而種種的手段中,大部份是違法。他認為,事件反映中國的司法機關並非以法律精神行事,而是為政府服務,不惜違法亦要達成政治目的。他說:「在我們這種國家,對人權並非採取較高的保護,那司法就不具備憲法的獨立性,純粹是政治的附屬,誰掌握權柄,他就服從誰。」

唐荊陵表示,關鍵在於司法人員是否有足夠的勇氣,本著良心辦事,但司法人員可能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目前看到這樣的案例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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