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6日电)远百公司今天表示,章民强父子涉嫌掏空SOGO违反证券交易法,及李恒隆等人因太平洋流通投资公司董事会议记录涉嫌伪造文书,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有罪,显示远百为单纯投资人。
太设创办人章民强父子被控掏空SOGO百货案,一审无罪,台湾高院今天判决大逆转,章民强父子、太流负责人李恒隆等改判有罪。太设表示,将于收到判决书后,依法提起上诉。
远百公司对此表示,该判决是有关李恒隆等与太设公司章家间SOGO股权分割计划,以及太流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纪录等纷争,与后来受邀参与太流公司现金增资的远百公司无关。
远百公司并举证台北地院95瞩重诉字第3号判决,即“远东集团藉由增资太流公司,以取得太百公司经营权之方式,应仅系正常商业行为之一种”。
远百公司进一步说,远百公司与远东集团的增资权益依法应受保障,理由是该公司与远东关系企业为善意第三人,截至97年已提供新台币285亿余元的资金援助,理应受法律保障。
远百公司条列上述投资包含参与太流公司现金增资48亿余元、提供贷款44.5亿元、背书保证192亿元;但不包括贷款展期、经营专业、信誉等无形资产资助。
远百强调,太设章家掏空SOGO已经法院认定,系远东集团增资,始挽救SOGO破产危机;且太设章家有多起涉嫌掏空SOGO的背信行为,该高等法院判决仅是其中一件,另有其他多起案件在台北地检署侦办中,SOGO等公司仍将持续追诉其不法行为。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就喧腾一时的SOGO百货掏空案,二审判决太平洋建设总裁章民强、董事长章启光及总经理章启明等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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