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百案章民強遭判刑 遠百:單純投資人

【新唐人2009年10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6日電)遠百公司今天表示,章民強父子涉嫌掏空SOGO違反證券交易法,及李恆隆等人因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董事會議記錄涉嫌偽造文書,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顯示遠百為單純投資人。

太設創辦人章民強父子被控掏空SOGO百貨案,一審無罪,台灣高院今天判決大逆轉,章民強父子、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等改判有罪。太設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遠百公司對此表示,該判決是有關李恆隆等與太設公司章家間SOGO股權分割計畫,以及太流公司股東會與董事會會議紀錄等紛爭,與後來受邀參與太流公司現金增資的遠百公司無關。

遠百公司並舉證台北地院95矚重訴字第3號判決,即「遠東集團藉由增資太流公司,以取得太百公司經營權之方式,應僅係正常商業行為之一種」。

遠百公司進一步說,遠百公司與遠東集團的增資權益依法應受保障,理由是該公司與遠東關係企業為善意第三人,截至97年已提供新台幣285億餘元的資金援助,理應受法律保障。

遠百公司條列上述投資包含參與太流公司現金增資48億餘元、提供貸款44.5億元、背書保證192億元;但不包括貸款展期、經營專業、信譽等無形資產資助。

遠百強調,太設章家掏空SOGO已經法院認定,係遠東集團增資,始挽救SOGO破產危機;且太設章家有多起涉嫌掏空SOGO的背信行為,該高等法院判決僅是其中一件,另有其他多起案件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SOGO等公司仍將持續追訴其不法行為。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喧騰一時的SOGO百貨掏空案,二審判決太平洋建設總裁章民強、董事長章啟光及總經理章啟明等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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