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讯】(中央社纽约22日路透电)往来各国的信用卡卡友今天获得重大司法胜利!美国联邦法官今天批准一桩诉讼案以3亿3600万美元达成庭外和解,诉讼案指控银行和信用卡集团共谋溢收外币交易手续费。
这桩集体诉讼在2006年11月初审时裁定胜诉。原告为1996年至2006年间,以美国发行的万事达卡(MasterCard)、威士卡(Visa)、金融卡及大来卡(Diners Club)进行跨国交易的持卡人。他们并要求信用卡公司加强详列费用。
美国曼哈坦地方法院法官鲍利(William Pauley)表示,这起长达8年的诉讼,和解结果“公平且合理”。
由于诉讼过程繁琐,最终结果迟至今天才出炉。
鲍利写道:“共有惊人的1007万5834件申诉。”
流通最广的万事达卡及威士卡都列为被告。威士卡发言人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万事达卡公司及持卡人律师也未在第一时间发表回应。
银行方面,列为被告的包括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花旗集团(Citigroup)、汇丰银行(HSBC Holdings)及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 Chase & Co.)。
信用卡公司在处理非美元交易时,常收取3%费用,以把外币兑换成美元。但是持卡人律师表示,实际上兑换成本大约只需0.25%。
鲍利写道:“持卡人认为,多达11亿美元的费用有问题,然而若真的做出判决,他们很可能只能拿回少数金额,甚至什么都拿不到。”(译者:中央社戴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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