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訊】(中央社紐約22日路透電)往來各國的信用卡卡友今天獲得重大司法勝利!美國聯邦法官今天批准一樁訴訟案以3億3600萬美元達成庭外和解,訴訟案指控銀行和信用卡集團共謀溢收外幣交易手續費。
這樁集體訴訟在2006年11月初審時裁定勝訴。原告為1996年至2006年間,以美國發行的萬事達卡(MasterCard)、威士卡(Visa)、金融卡及大來卡(Diners Club)進行跨國交易的持卡人。他們並要求信用卡公司加強詳列費用。
美國曼哈坦地方法院法官鮑利(William Pauley)表示,這起長達8年的訴訟,和解結果「公平且合理」。
由於訴訟過程繁瑣,最終結果遲至今天才出爐。
鮑利寫道:「共有驚人的1007萬5834件申訴。」
流通最廣的萬事達卡及威士卡都列為被告。威士卡發言人拒絕就此案發表評論;萬事達卡公司及持卡人律師也未在第一時間發表回應。
銀行方面,列為被告的包括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花旗集團(Citigroup)、匯豐銀行(HSBC Holdings)及摩根大通集團(JPMorgan Chase & Co.)。
信用卡公司在處理非美元交易時,常收取3%費用,以把外幣兌換成美元。但是持卡人律師表示,實際上兌換成本大約只需0.25%。
鮑利寫道:「持卡人認為,多達11億美元的費用有問題,然而若真的做出判決,他們很可能只能拿回少數金額,甚至什麼都拿不到。」(譯者:中央社戴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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