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赖又嘉、林长顺台北24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召开前总统陈水扁移审庭,经过近4小时庭讯后,高院合议庭晚间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将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扁家买官等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经由公开抽签,交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议庭审理。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并各被并科新台币2亿、3亿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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