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移審 高院:繼續羈押陳水扁

【新唐人2009年9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賴又嘉、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前總統陳水扁移審庭,經過近4小時庭訊後,高院合議庭晚間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將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等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經由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議庭審理。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一審均被判無期徒刑,並各被併科新台幣2億、3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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