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清明上山祭奠途中我遭暴力毒打,养伤百日,反复思考自己遭遇和见闻,我痛恨暴力,更痛恨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我要把见闻和感受写出来,曝露真相,探索根源,希望永远消灭暴力、消灭黑势力。我为75新疆暴力,写了四篇评论,不久前写了《暴力断我四根肋骨》,算见闻一,后写见闻二,今写见闻三。
(一)沂南法院门前的暴力
我去法院旁听,两次见到暴力。
2007年山东沂南盲人律师陈光诚,因为维权长期监控后逮捕入狱,法院通告2007年7月20日开庭审判,
我和高智晟等十几个朋友分别来到到沂南声援他,北京朋友还印了有陈光诚头像的T恤衫(见照片),在开庭当日,我们十几个人穿着这个T恤衫准时来到法院门前,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开庭时间昨天决定改了,改到什么时间不知道。看来政府的情报工作很到家,尽管我们很注意保护秘密,他们大概早就掌握了动态,所以提前决定改期,让我们空跑一趟。
为了不虚此行我们准备在法院门前摄影留念,大家摆好了姿势正准备按下快门,突然从围观的人群中窜出一帮便衣,个个身强力壮多穿黑衣,出来扭打抢夺我们的照相机。我因为年老体迈站在后面,眼看着很多人被摔倒在地,我就打了110报警,但是不见警车影踪。摔打平静之后,高智晟先生现场发表演讲,说明我们为什么要来声援陈光诚,有话好说,不要动武,说完之后,继续照相,那些人再次出来扭打,总共抢走了几台照相机和摄像机。
这次我们来的十多人,都是文弱书生,哪是他们对手?说我们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这显然是事先编好的借口,我们给自己人照相,何来他们的“肖像权”?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纠缠不过只想快点离开现场,但是他们却围住不让走,索要没抢到的相机,一直拖到中午,快十二点,才开来几辆警车,不分青红皂白,要我们上车,已经十分困乏的这些书生,恨不得有个去处,于是都乖乖地上了警车,被拉到派出所,警员分别给我们做笔录,问我们从哪里来?查看身份证,最后按手印,好像我们才是肇事者。我当时就对他们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种打人、抢夺私人财物,是一种无法无天的行为。 应该追查施行暴者、抢劫财物的人,但是事过两年没有答复。
分析这次暴力事件,其源头当然不是去法院旁听的人,这些人有的是律师,如高智晟等,有的是作家,有的是大学退休教师,他们都没有实行暴力的动机和准备,他们只是要求旁听。当然我们的行为也有些“示威”的意思,如穿着有陈光诚头像的T恤衫,但公民示威不也是宪法允许的吗?这次施暴的是那三、四十个穿着便衣的壮汉,但是当地公安,对这施暴者既不问也不管,这不分明是官方有预谋,有准备的非法暴力活动吗?(详情可到网上查找《孙文广文集》或《博讯博客》中查孙文广《沂南声援陈光诚纪》)
这次暴力当地官方脱不了干系,暴力发生在沂南市的市法院,时间是上午九点半到十二点之间地处市区,绝非荒郊野外,暴力使该路段交通瘫痪两个多小时,暴徒抢走了多部相机和摄像机,打了110报警两个多小时,看不到公安的人出来制止,法院的法警也躲在门里面看热闹,最后警车来了也只是把我们这些被打、被抢的人带到派出所去问话,而根本不去过问那些制造暴力、抢劫财物的人。是谁策划组织了沂南法院门前的暴力?应该是非常明显的事情。
当地有观者说,出来打、抢的人中有穿便衣的武警,不管施暴者是穿便衣的公安、武警或是黑社会,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策划这次暴力却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谁能在事先精确了解到我们一伙会来旁听?谁有权下令法院延期开庭?谁能组织几十个便衣在法院门前展示暴力而不受追究?谁能制止110地出警?这是非政府有关部门莫属地行为!
这次暴力事件的目的也很明显。我们去沂南依法进行旁听,是我们应有的权利,策划暴力的人,是对我们的维权动进行打压,他们要用暴力迫使我们放弃权利,用暴力教训知识分子,让他们记住教训,不要去争什么人权、民主,因为一旦实现了民主,就会结束这些人的垄断权力、这种权力对他们来说是至高无上的,是命根子。策划者要在社会上制造色恐怖,你要维权吗?这就是结果!这就是下场!
除了政府的有关部门,黑社会没有这样大的能量,在法院门前,在交通要道上,在上午10点组织的暴力而不受到查究。在一个极权的社会中,权力被垄断,警务系统极其强大,在这里很难形成独立的黑社会。
(二)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门前的暴力
2009年3月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兴武一案,案件涉及法轮功问题,我去旁听,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旁听席位已经满了,后来知道旁听席都是官方安排的人,张兴武的家人和亲友都不得进去。我就在法院外面等着,那里聚集了四、五十人,有位张兴武的亲戚也不让进去,我还看到了二位北京来的辩护律师和该案代理人,李苏滨律师也被挡在法庭门外。有一位老太太和她的女儿在议论法轮功问题,很快开来了一辆不带标识的汽车,从车上跳下来几个不穿警服的便衣,把她们两人强行拧进车中,她们在呼喊在抗议。过了一会儿,一个小伙子没说什么话,竟也被几个便衣拧着强行塞到汽车里。抓人者既不穿制服也不出示警员证,怎么能在公共场合下强行抓人呢?法院门前难道站一下也不行吗?
在很多公共场合,在政府机关门前,都出现过不着制服不出证件的“便衣”在抓人,这些暴力活动,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这些施暴者如果是黑社会,政府为什么不制止?如果是警员,为什么不穿制服?如果是穿便衣的警员,为什么不出示有效证件?有人说,这是警黑一家。这些人如果没有官方的背景怎能在法院前施暴?在当前的中国,在公共场合下出现的黑色暴力,政府有摆脱不掉的责任。中国应该有一部《警察法》。
2009年8月20日于山东大学
附录:
沂南声援陈光诚记
在极权统治下,在黑暗社会中,民意表达至关重要,我们利用陈光诚开庭的时间、地点,前去旁听,这是表达民意的一个机会。6月4日的天安门广场、清明时的英雄碑前、烈士陵园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都是表达民意的恰当时机和地点,这次我们穿着“光诚衫”,相信将来的维权、选举一定会出现各色的“衣衫”。
7月18日凌晨北京朋友驱车抵济南,邀我同去沂南,旁听陈光诚案20号开庭,以示声援,我当即表示同意,他们因躲避阻拦,半夜出发,整宿紧张,已是十分疲惫,我去准备行装,他们竟熟睡在沙发上。午饭后出发,绕道而行,晚上8点左右抵达沂南周边的宾馆住下。
第二天(19日)上午在沂南县城饭店与高智晟律师等汇合。当天下午1点多,赵昕收集身份证,去法院办理旁听,法院工作人员说明天直接去听就可以,但是下午3点半得到消息,说开庭延期了,大家商量,20日上午还是要去法院,以防万一,如果不开庭就照张像,以后去东师古村看望陈光诚家人。
(一)光天化日法院门前的抢劫
20日上午8点30分,大家穿了印有陈光诚头像的“光诚衫”到达沂南县法院,门旁坐着20几个盲人,手中拿着盲杖,是来声援陈光诚的,我们向他们致意后,进入法院,一名官员出来说,陈光诚案开庭延期,什么时候开庭以后通知。走出法院后,我们就在法院门前照像,这时围观者中突然冲出大约30个年轻人,以侵犯“肖像权”为名抢夺相机,并将几个人摔倒,进行撕打,周围有警察,看着不管,有人打110报警,半个多小时不见警车,又有人出来照像,相机再次被抢,人再次被摔倒,撕打,我们被抢走一台摄像机和一部可以拍照手机。
大概10点半左右。来了几辆警车,以询问110报案为由,将我们接到两个派出所,分别做笔录,从讲话中可以听出,他们认为我们照像侵犯了某些人的肖像权,另一个是对我们穿着“光成衫”不满意。对这两点我都提出了反驳意见,我们是在给自己人照像,即使镜头收进了路人,也不能以“肖像权”为名抢劫我们的相机、财物,他们在法院门前的抢劫行为,是一种无法无天的行为。12点半派出所派车把我们送回宾馆。
(二)在陈光诚家的村口遭遇暴力
午饭时大家商议下午是否进村看望陈光诚的家人,一些人提出不要去了,避免再次引起暴力,但是高智晟律师分析:从上午的情况看,当局的行为还是有底线的,下午还是要去东师古村,后来决定四个青年人进村(赵昕、赵晖、邓永亮、殷雨生),后面两人跟随(李海、李金平),其它人留在村外观察。他们过去不久,看到一群人跑回来,跑在前面的几个是我们的人,光着膀子,衣服被人扒掉,后面一群人跟着撕打。赵昕跑到我身边说:“孙老师,快上车!”车开出一段停下来,往后观望远远看到一些人粗暴地把高智晟等人穿的“光诚衫”都扒了下去,除了我和赵昕两人,其它人都光着膀子。后来,我们聚在一起,检查我们的人全部归来没有重伤,看来是有惊无大险。他们的村口撕打,扒掉“光成衫”,大声喊叫要掀翻我们的汽车等等,不过是恐吓,他们手中没有器械或工具,当时我们有两辆汽车停在村口,有人试着掀翻汽车,但很快有个当头的出来叫停,阻止他们这样做。
(三)关于陈光诚
陈光诚是一个盲人,他自学成才,上过中医药大学,后来自学法律知识,开始为当地盲人维权,被称为赤脚律师,为外地的盲人去北京乘地铁,不能减免车票而起诉到北京法院,他联合万人签名,通过诉讼,关闭了污染河水的造纸厂,为此他一度成了当地政府评出的 “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应邀到美国做过访问,2003年当地电视台对他的事迹做了正面报道。本来当地政府对他的维权是肯定的。但是后来,陈光诚揭露了计划生育中侵犯人权的现象,为当地政府所不容。去年九月开始对他实行几个月的软禁,特别是2006 年他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全球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物之后,对他的迫害进一步升级,今年三月十一日,公安将其带走, 6月21日,宣布对他拘捕,通知7月20日开庭,起诉的原因,表面上看有两条,一是“扰乱社会秩序”,另一个是“故意毁坏财物”。(主要指在拘捕陈光诚时,村民自发聚集起来,表示抗议,从而堵塞了道路)。其实审判陈光诚的深层原因是他揭露计划生育中的侵权事件。
陈光诚从事的维权活动很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由于他的身份特殊,其维权活动有很大的影响。
(四)沂南行的感触
这次沂南行的目的,是声援陈光诚,我们十几个人,穿着印有陈光诚头像的文化衫,上面印着“盲人 陈光诚 自由”,7月19日和20日两天,在沂南县城的大街上、饭店里、法院门前走动,最后进了公安机关,使当地很多人知道外地来了人声援陈光诚,我们向很多人宣讲了陈光诚的事迹,和维权的道路,其影响昭然可见。
我们十几个人,分别来自北京、济南、四川,一路乘车过来,同吃、同住、共同接受和抗拒暴力,使我们彼此有了很好的交流、认识,结下患难之交也十分难得。在沂南,朋友们的奋力抗争,每一个同伴被推倒在地,众多的人都会勇往直前的去护着他,其精神也深深地感染了我,鼓舞着我。
陈光诚遭到迫害,先后有滕彪、许志永、李柏光、李劲松等人冒险到沂南进行调查,并声援,还有很多人著文声援。这次十多人一起去沂南是声势最大的一次,这次活动也是对前人的肯定和支持,对陈光诚支持的声势越来越大,使当局不得不掂量国内外的抗议,当局无法忽视民间声援,只能采取拖延的手法,推迟开庭。只要当局不释放陈光诚,声援声浪就不会停止。
这次去沂南十余人中我是唯一没有受到伤害的人,法院门前,开始赵昕让我站在远处,交给我一台照相机,要我寻找镜头照像。很多人被摔倒,发生撕打时,高智晟又让我躲进他的“红旗”轿车中,把门锁上,后来很多行凶者敲打汽车玻璃,要我开门交出相机,我的心中很紧张,但始终没有开门,并把相机藏在座位下方,直到外面的撕打结束。在东师古村的村口,同伴们也是让我站得远远的,当一批暴徒追来时,我被推上了汽车,站到更远的地方去观望。我虽然以七十二岁高龄受到他们的保护,但是我仍然感到过意不去,担心自己是否已经成为了朋友们的累赘,我的平安归来要感谢他们的照顾。
(五)天时、地利、人和与民意表达
国内的维权活动不但受到国际上的支持,也被很多国人认可,近年来后浪推前浪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这是天时。维权者被加莫须有的罪名开庭审判,我们利用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表达民意,到法院旁听,这是一种完全合法的方式,这种旁听使得关在监狱的陈光诚感受温暖,使得周围的人看到受迫害的维权者并不孤单。
实际上,这是早已存在的维权形式。据参加者说,十余年前,在杭州开庭审判王有才,就有人从外地赶去旁听。在广场上聚集,还有人发表演讲。不久前我曾两次去旁听济南党家庄殷林村维权者的开庭,没有受到阻止。
这次声援者穿上了被告头像的“光城衫”,是过去所没有的,这也是一次创新。这种方式可行与否,要做探索,做了才知道。
在极权统治下,在黑暗社会中,民意表达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我们利用开庭审判维权者的时间、地点,前去旁听,这是考虑天时、地利、人和,这是表达民意的一个好机会。每年6月4日的天安门广场、清明节时的英雄碑前、烈士陵园和今年已经开始的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表达民意的恰当时机和地点,这种表达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组织,只要心齐就行,我相信艺术家们,会为此设计出形形色色的“衣衫”。
(六)是一次快乐旅游
莫之许先生写了一篇:“记一次快乐的旅游——沂南行”(发表在《民主中国》),他的这篇文章却写得很好,我看了不止一遍,我觉得他对这次沂南行有一个新的视角,他认为,这是一次快乐的旅游,很有意思。回忆这次活动,不但看到当地风土人情的一个侧面,而且还经历了些很有些刺激的场面,甚至有些惊险,同时还认识了很多朋友,认识了很多事务。为什么不可以叫做一次“快乐的旅游”呢?
最近有人参与西藏游,有人到迪斯尼乐园乘过山车,都有些惊险,我曾问过一位当年参加香港五十万人大游行的70多岁的老者,有什么感想,他跟我说,香港的游行就和旅游差不多,约上几个好友,带着家人去游街,边走边聊,有时还能看到一些表演,这种游行也像一次嘉年华。
现在中国大陆,还没有港台同胞那么幸运,可以自由地游行。但港台的自由化,正在被大陆的很多人视为榜样,大陆必然会沿着他们的道路前进。港台的今天就是大陆的明天,我们抱着一种旅游心态去维权,是一种超前的意识。
(七)与高智晟首次相见
7月19日我与高智晟律师初次相见,过去在电话中曾多次与他谈过话,在沂南,因为等待开庭,有将近一天的时间,大家在一起聊天,当天的晚上,从11点我与他一直谈到下一点。谈及如何用行动维权,怎样纪念六四,如何处理内部不同意见等问题。
当晚来了几个公安,查看身份证,我们入住,只用一个身份证登记,现在公安要看身份证,很多人都拿出了证件,有的忘带来,就讲出了身份证的号码和住处,有人拿出了驾驶证。
高律师面对公安的盘问,首先是要公安出示证件,之后他并没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公安问及他的身份证号码时,他也没有回答,当问及姓名,他答了:“高智晟”。
公安走后高律师向我们解释了有关身份证的法规,并说明了身份证不能随便给人看的道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当然我很缺少,我也暗想,面对这些公安,似乎不用和他们太叫真,如果纠缠起来,也可能搞得我们很难受,而且我们这次来沂南主要是去法院旁听,是用我们的行动声援陈光诚;所以我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我的想法是尽量不和他们争执,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天上午,当我们在法院门前照像时,相机被抢,很多人被摔倒,被撕打,高智晟律师也在其中,当暴力平静下来之后,我从远处看到他正在向一些观望者(可能包括一些刚才行凶的人),发表讲话,还做着手势,可以看出他的临危不惧。下午去东师古村遇到暴力时,他也表现很冷静,并没有惊惶失措。据说他穿着“光诚衫”去北京地铁口散发声援陈光诚的传单,警察来了也给一张,看来他是一个实践型的人物。
(八)初识赵昕
7月18日一早赵昕与杨宽兴开车到我家约我去沂南,第一次见面,他递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赵昕 非暴力公民权利运动倡导践行者”。下面的两行字是:“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再下面是电话、手机号码,这样印名片的比较少见,给我一种新鲜感,以后三天的接触使我感到他不愧是个“践行者”,他没有很多长篇大论,主要是做事,到我家之前,开车东奔西跑,几天没有睡好觉,一宿开车,所以到我家后,吃了早点,谈话之间就睡着了。从济南出发时,他再三告诉我一定要带身份证,看来他是一个依法维权的实践者。
开车到沂南,一路他的手机总是不断的响,忙于联络,到了目的地,吃饭、睡觉、到法院去旁听,都是他在跑。20号在法院门前,我们遭遇抢劫和撕打,他跑到我们面前,再三告诫:“一定坚持非暴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向东师古村进发时,他是最前面四个人之一,当再次遇到暴力时,他急忙跑到我跟前,推我上车,开出一段距离,了望后面的现场。赵昕在这次沂南维权活动中,他既管联络,又管后勤。这样的人,在群体活动中,特别在一群文化人之中,是非常需要的,如果它他能继续维持这种状态,定会完成一番大事业。
从沂南返回济南,我坐东,请他和几位朋友小聚,饮酒庆祝胜利归来,这才发现他的酒量真还不小,我不善烟、酒,但不能否认这是现时流行的一种交际手段。
这次行动中高智晟律师与赵昕身体力行,做出很多贡献,他们各自开了一辆私家车,省了大家的路费,但却承担了车辆被毁的风险,他们还要筹划餐宿费,这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赵昕谈及筹集维权活动的经费时,感触良多,现在很多维权者因为当局的打压而失掉正式工作,生活困窘,筹集经费,成了一个大问题,甚至是瓶颈问题。
(九)认识了很多朋友留下深刻印象
这次去沂南认识的很多朋友,他们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如李金平,他当过警察,文化水平并不太高,但讲出的话却很深刻,他说:“我自己象一片份量很轻的树叶,但是树叶多了,也能把天平压过来。”这句话包含了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在邪恶与正义的天平上,如果众多微不足道的人,都站到正义的一边,还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社会的进步?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黑暗的统治?今天最关键的问题是公众的觉醒,是公民意识的萌发,是用行动、用文字、用语言唤起民众的良知,让他们主动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一个人不管他的地位多么低下,不管他们有没有博士称呼,教授、专家的头衔,只要他真正地觉醒了,并且用他的行动去维权,他就应该受到尊重。
还有一位朋友陈青林,上午在法院门前他为了保护同伴而挨了不少打,中午讨论下午是否要进村看望陈光诚家人时,考虑到会出现更多危险,他首先表示反对下午的行动,主张马上返回,但是,当后来多数人都去东师古村时,他二话没说,也一起去了,最后上衣被人扒掉,身体留下斑斑伤痕,但他一句怨言都没有。这种讨论时表示不同意见,行动时保持一致,事后没有牢骚的作风,是一个人觉悟、境界的体现,是团队精神的保障,也是今天的革新人士、维权人士可宝贵的品格;而一盘散沙,各行其是,自我标榜,互相攻讦,会腐蚀大业,是难以成就共同的理想的。
刘京生和李海先生长期受迫害,获得自由不久,对周围环境还没有完全适应就来参加维权,精神实在可嘉。
(十)当局的惧怕曝光与行动底线
当局对我们这次的声援活动极力封锁消息,惧怕曝光,他们以侵犯“肖像权”为名,抢走相机,是害怕照像曝光,我们进驻饭店之后,房间的电话就被切断也是怕曝光。
但是我们的手机与外界联系一直没有中断,我们在沂南的活动一直受到外国媒体,包括自由亚洲电台、大纪元等的及时报道,当局无法完全掩盖事实真相,他们也不敢为所欲为。
当地政府为了维持自身的权威,压制当地的维权活动,害怕我们的到来引起连锁反应,这也是对我们不断做出打压的原因,在两次撕打后,我们一度要离开现场,但一些人硬是站在汽车前以索要相机为借口,不准我们离开现场,直到当地警车来到将我们一起带到派出所,对我们的说法是询问有关110报警事宜,而对当地群众则是造成了一种我们被抓进警局的假相,目的是给当地人做出警戒,在群众中制造恐惧与威慑。
我有一个感觉:这次的沂南行,当局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完全是在预先的筹谋之中,他们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活动好像是在一个透明的鱼缸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视线之下,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表面上看他们处于绝对的强势,我们处于绝对的弱势。但是我们是站在正义一方,他们站在非正义的一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方力量会逐渐转化。我们应该根据当前的形势和未来变化而采取相应的行动。
这次沂南行也试探了当地政府的底线。虽然他们以编造“侵犯肖像权” 抢了摄像器材,但也只是吓退,因为他们最后并没有抓人,虽然把我们都带到派出所笔录,但在派出所他们还是比较客气,没有训斥,我说他们无法无天,他们也没有反驳,甚至中午还买了包子,请我们吃饭(最后我们之中有人反对而没有吃,我的想法是吃了也不妨)这次当局,并没有抓人,他们有过精心的布置,制造交通阻塞现场。(把几辆警车停在马路中间,不准被阻塞的汽车绕道而行),但是他们并没有以阻塞交通为名对我们进行拘留,按他们的权势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不论在法院门前抢夺摄像机还是在东师古村扒下我们的“光诚衫”,明显看出背后的指挥者和策划者是有分寸的,尽管有喊“打”声,但是其动作却不以打伤、打残为目的,经常有人出来叫停。虽然有人被抓伤、被摔伤,但是没有重伤,没有人被送医院。也没有人被扭送警局。从当时双方的力量对比来看,他们完全有能力对我们做出更大的伤害。他们出动的人力是我们人数的几倍,他们个个身强力壮,看起来经过专门训练,而我们则多是文弱书生,如果要伤害或抓捕我们可以做到一个不漏。
当局所以要为行动设定底线,是考虑到影响和国内外的舆论压力。以及当前的形势发展。
(十一)维权的成本与当者的代价
推动有影响力的维权,必然要付出成本。这次去临沂,很多人受到抓打,受到恐吓,被抢走相机,从北京开到沂南的三辆私家车,用掉油钱不少,而且还要冒着车子被掀翻被砸的危险。住宿费都由高律师和赵昕等承担,这些都是付出的成本。
采取维权活动时,当然要尽量降低成本,避免被打成重伤,或被拘捕。物质损失也应该尽量减少,以后应少带贵重的物品,我认为应就沂南光天化日下遭到抢劫一事,以书面快递形式向相临沂公安提出报案,要求查究惩办抢劫者并赔偿损失、归还物品,如果没有答复或不追究,我们可以起诉沂南公安的不作为。这种诉讼既可以减少我们的损失,也可以使沂南当局,在道义上输理,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这次去临沂,大家都十分注意减少开支,高智晟律师为了节省,带头住进没有卫生设备的四人间,有人提出吃饭要尽量简单。
但是临沂当局为了阻止这次民间的声援活动,却付出了道义上和法律上的代价。如果最后核实是当局下令公安化妆成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法院门前抢劫公民财物,那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通过海外媒体报道,这次我们的沂南行使国内国外更清楚地认识中共的暴政,临沂当局为这次打压活动使他们在道义上、法律上都成为输家。
吸取教训,下次如果再有这些维权活动,应该事先设想一些可能出现的不利场面,以及如何应对。
这次沂南行由于坚持非暴力,再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以比较成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海外媒体让更多人知道陈光诚的事迹,和国内的抗争,达到了声援陈光诚的目的,也探索了维权活动的方式,暴露了当地的黑暗,是一次比较成功的维权活动。
附参考文章:
许志永:《一个政府对一个盲人的战争》
赵昕: 《临沂“七.二0”抗争纪实与思考》
莫之许:《记一次快乐的旅游-沂南行》
滕彪: 《蒙河边的抗争—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一》
李劲松:《李劲松律师承办陈光诚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