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特拉维夫特稿)台湾每回遭逢天灾,救灾体系权责问题常被提出来讨论,而以色列救灾体系最重权责分明。2006年中华民国内政部消防署曾赴以色列参加研讨会观摩取经。
因以色列年平均雨量仅数百毫米,很少如台湾遇雨成灾,但1927年以色列曾发生大地震,波及北部加利利海(See of Garlilee)至死海南端的艾拉特(Eilat)断层带。
以色列“班古里昂大学”(Bengurion Universityof the Negev)曾预测,以地层活动与能量累积情况分析,大地震极可能于2012年再袭以色列。因此以色列救援、救灾组织与体系,皆以遭逢地震为主要设想。
根据“以色列消防暨救灾总署”(Israel Fire &Rescue Commission)提供的资料,以色列救灾权责分属消防、警方、军方和民防4单位。
其中以色列消防救灾人员平日即备妥各项措施,因应随时的任务派遣,他们分布于以色列全境96个消防分局,配有各型款消防车共450辆。
时效为救灾、救援行动能否将伤害降至最低的关键因素,以色列消防单位规定,分局接获勤务通报后,若白天须于30秒内、夜间最迟60秒内赶抵现场。
以色列警方除维护社会治安,遇有大规模伤亡灾害,则负责指挥、掌控所有救援工作的进度。至于在偏远地区的急难救灾,以色列警方则征用志愿义工协助支援。
于1992年波斯湾战争后成立的“大后方指挥部(Home front Command)”,为因应民防工作而成立,下辖“城市搜救营”(Urban Search & RescueBattalions, US&R Battalions)、“核生化防卫营”(Nuclear, Biolog ical, Chemical defenseBattalions,NBC Defense Battalions)、“紧急医疗服务队”(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Units,EMSUnits)和“维安营”(Security Battalions)。
大后方指挥部所属的人力与物力主要用于战时,但非战时城市搜救营维持任务编制,人力主要来自于义务役士兵。
以色列国防军因所属海空军皆有救援大队的编制,向来救灾工作倚重的主力。国防军于救灾时扮演的主要任务,包括动员军方的救灾资源以及退伍军人投入救援等。
此外,天灾发生时,如何防止伤患大失血及伤患后送尤为当务之急。不单靠救护车往来奔波,以色列非营利的紧急医疗救护组织“红星大卫之星”(MagenDavid Adom, MDA)于执行救灾任务时委以重任。
2006年,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李明峰率团至以色列参加“防范地震研讨会”,即曾参访红色大卫之星,留下深刻印象。
组织成员平日执行任务受指挥中心派遣,以呼叫器接收讯息赶赴现场,于救护车未到达前执行紧急救护任务,遇有灾情时,专责紧急医疗协助与各类型血液收集和提供的重任。
以色列虽天然灾害少,但建置涵盖军警消防与民防的防灾与救灾体系,以及善用非营利组织的专业能力,强化救灾防灾的效能,使灾害救助单位的权责更分明,值得台湾借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