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讯】周一,多伦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店主因抓小偷被警方控告的案子第二次上法庭。这次庭审是由控辩双方提交证据,并确定下次庭审时间。陈旺及其代表律师韦斯顿出席了今天的庭审。
陈旺:“感谢了热心人士通过签名等方式对他的支持。 ”
律师韦斯顿表示本次开庭只是收集了控辩双方的证据并确定下次开庭时间。对于陈旺2次收到恐吓信一事,韦斯顿不原意透露细节,只是说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5月,多伦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店主陈旺等3人因追拿盗窃疑犯被警察控以袭击他人、强行禁锢、绑架、暗藏武器4项罪名。6月,华人社区成立“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通过网上签名等形式,支持陈旺及其雇员,要求联邦政府修改刑事法中有关公民拘捕权的第494条文。
新加入的受害人权益委员会成员:“他所做的事是任何一个诚实的人都会做的,去逮住犯法的人。这是他所做的,他应该得到感谢,而不该被带上法庭。”
委员会的发起人之一陈弘基表示目前已经收集到6,000个签名,支持无罪释放陈旺,但他对这个数字不太满意:“对网上的签名人数有点失望,有事等别人去做,自己没有动手参与。本来期望能达到50,000人。不是单纯陈旺的事,跟着又出现华隆的案子。未来还可能会有相似的事情发生。”
陈弘基表示已经有2名联邦及安省的议员签署了支持信,希望他们能在省议会复会后提出这件事情。同时会给警察总长及警政委员会写信,要求他们澄清做事的方针及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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