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訊】週一,多倫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店主因抓小偷被警方控告的案子第二次上法庭。這次庭審是由控辯雙方提交證據,並確定下次庭審時間。陳旺及其代表律師韋斯頓出席了今天的庭審。
陳旺:“感謝了熱心人士通過簽名等方式對他的支持。 ”
律師韋斯頓表示本次開庭只是收集了控辯雙方的證據並確定下次開庭時間。對於陳旺2次收到恐嚇信一事,韋斯頓不原意透露細節,只是說警方正在調查之中。
5月,多倫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店主陳旺等3人因追拿盜竊疑犯被警察控以襲擊他人、強行禁錮、綁架、暗藏武器4項罪名。6月,華人社區成立“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通過網上簽名等形式,支持陳旺及其僱員,要求聯邦政府修改刑事法中有關公民拘捕權的第494條文。
新加入的受害人權益委員會成員:“他所做的事是任何一個誠實的人都會做的,去逮住犯法的人。這是他所做的,他應該得到感謝,而不該被帶上法庭。”
委員會的發起人之一陳弘基表示目前已經收集到6,000個簽名,支持無罪釋放陳旺,但他對這個數字不太滿意:“對網上的簽名人數有點失望,有事等別人去做,自己沒有動手參與。本來期望能達到50,000人。不是單純陳旺的事,跟著又出現華隆的案子。未來還可能會有相似的事情發生。”
陳弘基表示已經有2名聯邦及安省的議員簽署了支持信,希望他們能在省議會復會後提出這件事情。同時會給警察總長及警政委員會寫信,要求他們澄清做事的方針及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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