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5日讯】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别克轿车造成四死一重伤被一审判处死刑,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争议很大。7月24日,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包括主任周建中在内的5名律师联名上书最高法院,认为量刑明显过重。
拘大陆媒体报导,孙伟铭的父亲孙林对媒体说,当初他们预计法院会判10年,最多12年,“我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孙伟铭的行为与故意杀人完全不一样,只是一种过失。”孙林说,他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时,懵了。
孙伟铭的一审辩护人陈红和施俊英首次对媒体表态。她们分析,当初检察机关指控孙伟铭无证、醉酒、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超速行驶、越双实线,构成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但根据一审判决,法院并没有认定孙伟铭在发生追尾后逃逸,“这一认定对孙伟铭有利,说明主观故意并不明显。”律师指出,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仍旧认定孙伟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判处死刑,这样的判决过重。
近6成网友支持法院判决
昨日,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孙伟铭一审被判死刑案,数万网友发帖、投票。搜狐网就“量刑是否过重 ”推出专题辩论。截至记者发稿,参与辩论的3.5万多网民中,有2.6万多人表示反对,认为法院“量刑合理”。
在搜狐网推出的“成都车祸肇事者获死刑,你怎么看?”专题中,有5万多人投票。其中59%支持严惩,另有20%多的人认为不公平,称“有人判得太轻了”。不少网友将此案和杭州飙车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判3年有期徒刑相对比。
五律师上书高院:刀下留人
7月24日,孙伟铭案一审宣判后,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争议很大。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包括主任周建中在内的5名律师联名上书最高法院,认为量刑明显过重。
周建中称,由于这类案件是多发性案件,各地法院有可能纷纷效仿,极有可能大量出现因交通肇事 行为转化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被告人被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趋势。周建中建议最高法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由交通肇事行为转化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