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5日訊】成都某技術公司員工孫偉銘無證醉酒駕駛別克轎車造成四死一重傷被一審判處死刑,社會各界對判決結果爭議很大。7月24日,四川興華中律師事務所包括主任周建中在內的5名律師聯名上書最高法院,認為量刑明顯過重。
拘大陸媒體報導,孫偉銘的父親孫林對媒體說,當初他們預計法院會判10年,最多12年,“我完全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孫偉銘的行為與故意殺人完全不一樣,只是一種過失。”孫林說,他聽到這個判決結果時,懵了。
孫偉銘的一審辯護人陳紅和施俊英首次對媒體表態。她們分析,當初檢察機關指控孫偉銘無證、醉酒、發生追尾事故後逃逸、超速行駛、越雙實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但根據一審判決,法院並沒有認定孫偉銘在發生追尾後逃逸,“這一認定對孫偉銘有利,說明主觀故意並不明顯。”律師指出,但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仍舊認定孫偉銘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判處死刑,這樣的判決過重。
近6成網友支持法院判決
昨日,各大門戶網站轉載孫偉銘一審被判死刑案,數萬網友發帖、投票。搜狐網就“量刑是否過重 ”推出專題辯論。截至記者發稿,參與辯論的3.5萬多網民中,有2.6萬多人表示反對,認為法院“量刑合理”。
在搜狐網推出的“成都車禍肇事者獲死刑,你怎麼看?”專題中,有5萬多人投票。其中59%支持嚴懲,另有20%多的人認為不公平,稱“有人判得太輕了”。不少網友將此案和杭州飆車案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判3年有期徒刑相對比。
五律師上書高院:刀下留人
7月24日,孫偉銘案一審宣判後,社會各界對判決結果爭議很大。四川興華中律師事務所包括主任周建中在內的5名律師聯名上書最高法院,認為量刑明顯過重。
周建中稱,由於這類案件是多發性案件,各地法院有可能紛紛效仿,極有可能大量出現因交通肇事 行為轉化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被告人被判處重刑甚至死刑的趨勢。周建中建議最高法院儘快出臺相關司法解釋,規範由交通肇事行為轉化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