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1日电)前总统陈水扁不服台北地院延长羁押与驳回停止羁押裁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今天将陈水扁及公设辩护人声请停押的抗告驳回,不得再抗告。
北院10日召开有关于陈水扁的延长羁押庭,13日做出裁定,将陈水扁自26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并驳回公设辩护人替陈水扁声请的停止羁押。陈水扁与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唐祯琪不服,15日晚间提出抗告,高院今天驳回陈水扁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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