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不服台北地院延長羈押與駁回停止羈押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今天將陳水扁及公設辯護人聲請停押的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北院10日召開有關於陳水扁的延長羈押庭,13日做出裁定,將陳水扁自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駁回公設辯護人替陳水扁聲請的停止羈押。陳水扁與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唐禎琪不服,15日晚間提出抗告,高院今天駁回陳水扁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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