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导)陕西西安阿房宫村民的六十多亩耕地,2003年被村委会擅自出租作商业用途。村民上访要求废除这一非法合同,收回土地耕种。但各级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村民的被占耕地上至今仍由出售汽车的公司占用。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阿房宫村一组村民袁星向本台记者介绍说,阿房宫村共有三个自然村六组村民。1998年,他所在的自然村村长袁安信告诉一组村民,要把村里的61.4亩耕地出租10年,每年每亩地给村民16袋面粉的钱作为补偿,村民口头答应,但当时没有签合同。2000年,出租的土地上建起了汽车城,目前门口挂的是“陕西秦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牌子,内有3家卖车行,包括:“鹰之杰”、“一汽大众卡车站”、“陕西志华4S店”。今年3月,村民认为10年合同已到期,却被用地方告知,早在2003年3月1号,阿房宫村委会就跟用地方签订了25年的租地合同。经村民多次要求,阿房宫村委会终于出示了该合同,上面有时任自然村村长、阿房宫村委会委员刘建忠的签名,刘建忠现在为阿房宫村委会主任,租用土地的则是“桥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的法人代表为“惠吉利”。
袁星:“我们问村委会要98年的合同的时候,村委会说它也没有。这块地98年到现在已经倒了3家的手,第一家我们也不知道是哪个单位,光知道是户县的一个什么会员公司,第二次订合同的是‘西安桥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我们见到的03年合同上的就是“桥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后面现在用地方挂的牌子是‘陕西秦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阿房宫一组村民认为,这个未经村民讨论,由村委会在2003年私自签订的25年租地合同多处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组织法》、《物权法》、《合同 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村民们不清楚“桥堡”跟“秦鹰”的关系,也无法与合同上的承租方“桥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村委会主任刘建忠则说“就按这个合同办”。阿房宫一组村民后到三桥街道办事处、未央区政府上访,反映问题,要求确认村委会私自签订的租地合同无效,收回土地,自己耕种。未央区政府把问题推回三桥街道办事处,三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则说“村民自治,应由村委会解决这个问题”。今年6月22号,阿房宫村一组村民到西安市信访局上访,有同样遭遇的三组村民也一同加入,但问题再次被推回到区、街道和村委会解决。7月1号,三桥街道办事处派人到阿房宫村,召集村民代表、党员和村委会开会,结论是:由村民选代表与租地方商谈租用土地的价格。
阿房宫村民施彩玲表示,7月1号开完会后,村民很快选出了自己的代表,但是村委会拒不出面,租用土地的一方对村民代表不予理睬:
施彩玲:“村委会不作为,它弄出来一个决议,它就不行动,谁也没办法。”
记者:“村民自己选代表谈行吗?”
施彩玲:“人家肯定是不认嘛,你凭啥呢?合同没有跟你签,你搭不上话。”
施彩玲说,村民们现在不知道哪个部门能处理这个问题,也不知道哪个部门能管一管私自签订合同的村委会干部:
施彩玲:“我们到市上,市上压到区上,区上又压到街道办。街道办来督促,督促了以后,街道办说,你们村民自治,谁也没办法。好像就没有人管得了他们,这种自治就成了最高权威, 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记者:“你们去过土地管理局?”
施彩玲:“去过,他们反正就说,不是他们管的,合同纠纷跟他们没关系。”
袁星说:“现在群众上访一次,他们给你协调一次,好像都在拖。今年60周年,好像对和谐比较重视一点,尽量和谐解决,不要闹事。咱还是相信政府,政府咋说咱咋办。上次政府说,产生村民代表,和用地方直接说。咱也产生村民代表了,村委会和街办也没有给说的。再有,政府部门老说村民自治,上级哪个部门、哪个政府级别,能监管村民自治这个最基层的村委会啥的?三桥街办现在有一个部门是管我们的,跟我们说,按《选举法》、《村民组织法》,好像街道管不上村民的组织,街道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我们现在就弄不懂,难道共产党的天下,自治了以后,共产党就没有权力管你?到现在为止,不知道哪个部门、哪个政府级别能管。”
中国的《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阿房宫村委会把耕地出租作商业用途有没有在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呢?本台记者致电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地籍地政科,得到工作人员以下回复:
记者:“村委会把耕地出租是在你们这儿登记吗?”
地政科:“要到监查处批准。”
记者:“土地监察所是吧?”
地政科:“啊。”
记者:“阿房宫村 反映的问题你听说过吗?”
地政科:“没有。那个要找国土处, 三桥街道办专门有个国土处。”
三桥街道办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阿房宫村的土地问题归城建科管。记者又致电城建科,得到的回复说:
记者:“村委会把耕地租给外面作非农用途是不是向你们这个科申请或登记?”城建科:“这个要来办手续的。”
记者:“阿房宫村村委会03年或之后又没有在你们那儿办手续?”
城建科:“这个具体我不太清楚,你要问我们科长。”
这位工作人员说科长出去开会了,又建议记者咨询其他部门:“这个你找土地所,他们专门管土地乱搭乱建什么的。”
记者:“是不是当时你们7月1号派人去跟阿房宫村的村民协调过?”
城建科:“我们去协调了,给村的干部说了,具体我们不 知道村干部是怎么操作的。”
记者:“村民下一步该找哪个部门?”
城建科:“这个先到村委会找他再谈嘛。现在阿房宫村归拆迁办管。”
记者:“耕地归拆迁办管?”
城建科:“我知道,现在拆 迁办是包阿房村的,现在由他们跟阿房宫村委会先协调。”
记者:“以前不是你们下去协调的?”
城建科:“我们现在把这个村由拆迁办来管了,我们科现在不管了。”
记者:“7月1 号你们协调完以后转给拆迁办了?”
城建科:“对。”
三桥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主任出去了,我不了解此事。”
对于阿房宫村的土地问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土地监察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你原来是不是举报过?”
记者:“有没有去监查,现在没有人管这个事。”
土监所:“那你就没举报,那肯定没人管嘛。”
西安未央区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向本台记者表示:“还得找街道。只能找街道。我们只能是协调他们,给他们安排这些事情协调。村解决不了,只能找街道,让街道再给他压力。”
记者:“除了街道还有没有人去管村委会这个事情?”
信访局:“我们也没法弄这个事情,只能让街道去协调处理这个事。因为这个村属于街道直接管辖,不可能区直接下去把人家怎么样。如果说签了合同,那肯定是有个法律程序的问题。你要把那个合同撤销的话,要么两面协商,如果人家答应了,那你这合同可以撤销,如果不答应,只能走法律渠道。你问一下司法局。”
袁星表示,村民们也考虑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从律师那儿得知,如果作为经济纠纷到法院起诉,整个官司打下来,要有几万块钱的费用。袁星说,虽然村民上访后,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村民们目前还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帮助他们维权,解决村委会私自签订租地合同造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