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導)陝西西安阿房宮村民的六十多畝耕地,2003年被村委會擅自出租作商業用途。村民上訪要求廢除這一非法合同,收回土地耕種。但各級政府部門相互推諉,村民的被占耕地上至今仍由出售汽車的公司占用。
西安市未央區三橋街道辦事處阿房宮村一組村民袁星向本台記者介紹說,阿房宮村共有三個自然村六組村民。1998年,他所在的自然村村長袁安信告訴一組村民,要把村裡的61.4畝耕地出租10年,每年每畝地給村民16袋麵粉的錢作為補償,村民口頭答應,但當時沒有簽合同。2000年,出租的土地上建起了汽車城,目前門口掛的是「陝西秦鷹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牌子,內有3家賣車行,包括:「鷹之傑」、「一汽大眾卡車站」、「陝西志華4S店」。今年3月,村民認為10年合同已到期,卻被用地方告知,早在2003年3月1號,阿房宮村委會就跟用地方簽訂了25年的租地合同。經村民多次要求,阿房宮村委會終於出示了該合同,上面有時任自然村村長、阿房宮村委會委員劉建忠的簽名,劉建忠現在為阿房宮村委會主任,租用土地的則是「橋堡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承租方的法人代表為「惠吉利」。
袁星:「我們問村委會要98年的合同的時候,村委會說它也沒有。這塊地98年到現在已經倒了3家的手,第一家我們也不知道是哪個單位,光知道是戶縣的一個什麼會員公司,第二次訂合同的是『西安橋堡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我們見到的03年合同上的就是「橋堡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後面現在用地方掛的牌子是『陝西秦鷹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阿房宮一組村民認為,這個未經村民討論,由村委會在2003年私自簽訂的25年租地合同多處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組織法》、《物權法》、《合同 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規。村民們不清楚「橋堡」跟「秦鷹」的關係,也無法與合同上的承租方「橋堡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取得聯繫,村委會主任劉建忠則說「就按這個合同辦」。阿房宮一組村民後到三橋街道辦事處、未央區政府上訪,反映問題,要求確認村委會私自簽訂的租地合同無效,收回土地,自己耕種。未央區政府把問題推回三橋街道辦事處,三橋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則說「村民自治,應由村委會解決這個問題」。今年6月22號,阿房宮村一組村民到西安市信訪局上訪,有同樣遭遇的三組村民也一同加入,但問題再次被推回到區、街道和村委會解決。7月1號,三橋街道辦事處派人到阿房宮村,召集村民代表、黨員和村委會開會,結論是:由村民選代表與租地方商談租用土地的價格。
阿房宮村民施彩玲表示,7月1號開完會後,村民很快選出了自己的代表,但是村委會拒不出面,租用土地的一方對村民代表不予理睬:
施彩玲:「村委會不作為,它弄出來一個決議,它就不行動,誰也沒辦法。」
記者:「村民自己選代表談行嗎?」
施彩玲:「人家肯定是不認嘛,你憑啥呢?合同沒有跟你簽,你搭不上話。」
施彩玲說,村民們現在不知道哪個部門能處理這個問題,也不知道哪個部門能管一管私自簽訂合同的村委會幹部:
施彩玲:「我們到市上,市上壓到區上,區上又壓到街道辦。街道辦來督促,督促了以後,街道辦說,你們村民自治,誰也沒辦法。好像就沒有人管得了他們,這種自治就成了最高權威, 他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記者:「你們去過土地管理局?」
施彩玲:「去過,他們反正就說,不是他們管的,合同糾紛跟他們沒關係。」
袁星說:「現在群眾上訪一次,他們給你協調一次,好像都在拖。今年60週年,好像對和諧比較重視一點,儘量和諧解決,不要鬧事。咱還是相信政府,政府咋說咱咋辦。上次政府說,產生村民代表,和用地方直接說。咱也產生村民代表了,村委會和街辦也沒有給說的。再有,政府部門老說村民自治,上級哪個部門、哪個政府級別,能監管村民自治這個最基層的村委會啥的?三橋街辦現在有一個部門是管我們的,跟我們說,按《選舉法》、《村民組織法》,好像街道管不上村民的組織,街道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我們現在就弄不懂,難道共產黨的天下,自治了以後,共產黨就沒有權力管你?到現在為止,不知道哪個部門、哪個政府級別能管。」
中國的《土地管理法》第12條規定「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阿房宮村委會把耕地出租作商業用途有沒有在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呢?本台記者致電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未央分局地籍地政科,得到工作人員以下回覆:
記者:「村委會把耕地出租是在你們這兒登記嗎?」
地政科:「要到監查處批准。」
記者:「土地監察所是吧?」
地政科:「啊。」
記者:「阿房宮村 反映的問題你聽說過嗎?」
地政科:「沒有。那個要找國土處, 三橋街道辦專門有個國土處。」
三橋街道辦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阿房宮村的土地問題歸城建科管。記者又致電城建科,得到的回覆說:
記者:「村委會把耕地租給外面作非農用途是不是向你們這個科申請或登記?」城建科:「這個要來辦手續的。」
記者:「阿房宮村村委會03年或之後又沒有在你們那兒辦手續?」
城建科:「這個具體我不太清楚,你要問我們科長。」
這位工作人員說科長出去開會了,又建議記者諮詢其他部門:「這個你找土地所,他們專門管土地亂搭亂建什麼的。」
記者:「是不是當時你們7月1號派人去跟阿房宮村的村民協調過?」
城建科:「我們去協調了,給村的幹部說了,具體我們不 知道村幹部是怎麼操作的。」
記者:「村民下一步該找哪個部門?」
城建科:「這個先到村委會找他再談嘛。現在阿房宮村歸拆遷辦管。」
記者:「耕地歸拆遷辦管?」
城建科:「我知道,現在拆 遷辦是包阿房村的,現在由他們跟阿房宮村委會先協調。」
記者:「以前不是你們下去協調的?」
城建科:「我們現在把這個村由拆遷辦來管了,我們科現在不管了。」
記者:「7月1 號你們協調完以後轉給拆遷辦了?」
城建科:「對。」
三橋街道辦事處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表示: 「我們主任出去了,我不瞭解此事。」
對於阿房宮村的土地問題,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未央分局土地監察所的工作人員表示:「你原來是不是舉報過?」
記者:「有沒有去監查,現在沒有人管這個事。」
土監所:「那你就沒舉報,那肯定沒人管嘛。」
西安未央區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向本台記者表示:「還得找街道。只能找街道。我們只能是協調他們,給他們安排這些事情協調。村解決不了,只能找街道,讓街道再給他壓力。」
記者:「除了街道還有沒有人去管村委會這個事情?」
信訪局:「我們也沒法弄這個事情,只能讓街道去協調處理這個事。因為這個村屬於街道直接管轄,不可能區直接下去把人家怎麼樣。如果說簽了合同,那肯定是有個法律程序的問題。你要把那個合同撤銷的話,要麼兩面協商,如果人家答應了,那你這合同可以撤銷,如果不答應,只能走法律渠道。你問一下司法局。」
袁星表示,村民們也考慮過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這一問題,但是從律師那兒得知,如果作為經濟糾紛到法院起訴,整個官司打下來,要有幾萬塊錢的費用。袁星說,雖然村民上訪後,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村民們目前還是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夠幫助他們維權,解決村委會私自簽訂租地合同造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