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油含砷争议 立委吁修法或订明确标准

【新唐人2009年7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曾依璇台北13日电)速食店用油是否含砷引发关注,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今天说,应制订使用过的炸油标准;国民党团认为,未来应修法区分违法业者规模,给予不同处罚。

麦当劳、达美乐等速食业者炸油被验出含砷,台北县卫生局公布裁罚标准,认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体健康物质或异物,处新台币6万元到30万元罚锾。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召集委员、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表示,若目前相关法令没有关于使用过炸油的规定,就应该制订标准,有了标准,才能订定超过一定标准业者应歇业等规定;她也会建议党团请卫生署相关部门针对此事报告。

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说,最近食用油验出酸价过高或有重金属情形,凸显国内对食用油管理不够严谨,罚则应定得更明确,她正收集资料,看看其他国家怎么处理类似问题。

此外,田秋堇说,台湾将成立食品药物管理局,应在食品卫生方面有更多预算及人力。

国民党团书记长杨琼璎认为,国民党团对卫生署处理速食业者炸油含砷争议表现不甚满意,已给卫生署一周时间处置,卫生署会在17日向党团提出报告,党团也会持续追踪。

她指出,食品卫生管理法目前罚则上限30万元,用来处罚大型跨国连锁业者太低,但处罚小吃摊业者又太重,主因是现行法未区分业者规模,因此,未来不排除修法明订不同规模业者,所应担负的责任也应符合比例原则。

国民党籍立委、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委员徐少萍说,未来一定会朝保障人民食品安全方向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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