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 特侦组:是否有对价关系待追查

【新唐人2009年6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9日电)时报周刊报导,特侦组侦办二次金改案将于7月初侦结,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否认这项说法。办案人员指出,部分企业负责人给付扁家款项是否与金控并购有对价关系,仍有待追查。

金管会及财政部在今年1月初完成“二次金改检讨报告”后,将彰银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案、兆丰金控95年度董监改选案、中华开发金控96年度董监改选及华南金控96年度董监改选案等争议个案,移送特侦组侦办。

另外,台北地检署也有台新金控并购彰银及开发金控等相关案件。其中,有关开发金并购金鼎证券案情,承办检察官已于4月底侦结,将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等11人依违反证交法起诉。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虽已掌握部分企业负责人曾汇款扁家,但汇款行为是否与金融合并相关,必须深入了解,检察官持续追查后,发现部分并购案疑点重重。

办案人员表示,依金管会规定,金控业者若要申请转投资,长期投资占净值比率的双重杠杆比率,不得高过125%;而申请转投资的金控业者必须主动核报精算后的双重杠杆比率,由金管会实质审查。

特侦组发现,某家金控业者在申请转投资过程中,疑似提供不实的双重杠杆比率数据,金管会却核准该转投资案,当中疑有不法。

经长期搜证后,特侦组在5月中旬搜索某会计师事务所,带回部分卷证资料,承办检察官蔡宗熙并于5月底带领多位检察事务官,前往金管会相关单位,查扣该项转投资案的公文资料原件。

知情人士指出,由于特侦组的某种“办案考量”,目前将全案朝伪造文书罪深入侦办,但尚未将相关人士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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