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族基督徒被超期羁押 案审休庭已一年

【新唐人2009年5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张敏报导)一年前的今天,5月27日,新疆维吾尔族基督徒阿里木江“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向境外人员提供国家秘密”案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大约6小时后休庭,至今未决,按现行法律,阿里木江已被非法超期羁押至少九个半月。

*阿里木江案休庭整一年,非法超期羁押至少已达9个半月*

一年前的今天,5月27日,新疆维吾尔族基督徒阿里木江“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向境外人员提供国家秘密”案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大约六小时后休庭,至今未决,按现行法律,阿里木江已被非法超期羁押至少九个半月。

27日,我采访了阿里木江的辩护律师。现在在北京的李敦勇律师说:“一审都没开完(庭)呢,一直休到现在,时限早就过了。他(当局有关方面)自己都承认超期羁押,也知道是违法,但没有人处罚他。”

主持人:“法律规定休庭,到再开庭审,中间间隔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李敦勇:“休庭应该记入审期,审理时间是一个半月。如果想要延长一个月,要经上级法院批准。”

*阿里木江和案件简况*

阿里木江.依米提先生今年36岁,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去年 1月11日,他被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拘留。2月20日,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逮捕。阿里木江被捕后,他的维族基督徒妻子和当地维族基督徒都曾经被警方审问,问的全是信仰方面的问题。阿里木江被羁押在喀什市看守所。

*李敦勇律师:好像法院一家当不了家,公检法一起会商*

李敦勇律师谈现在的情况说:“去问他(法院方面),说‘快了,快了’。阿里木江的母亲每天去找他们。他们答复‘正在商量’。现在是公检法三家在一起商量这事。”

主持人:“所谓‘商量’,在法律上怎么讲呢?”
李敦勇:“在法律上,是不能这样‘商量’的。法院应该独立审判这个案件,构成犯罪就应该定,构不成就应该无罪释放。但是现在好像法院自己一家当不了家,还要跟检察院、跟公安的人会商。”

*李敦勇律师:涉嫌罪名和证据荒唐*

主持人:“您看阿里木江案是怎样一个案子?”
李敦勇:“这案子从法律角度讲,他完全是无罪的,那边涉嫌罪名定得荒唐。拖这么长时间也说明他做得很荒唐,定罪都定不下去。”

主持人:“您怎么看他们定的涉嫌罪名?”
李敦勇:“一是‘煽动颠覆(分裂)国家’,证据是1950年埃及出版了一本圣经,最后一页提到,这本圣经出版于‘东突’。他们就说‘东突’这个字眼属于煽动颠覆(分裂)国家。”

主持人:“书里这么写,与阿里木江什么关系?”
李敦勇:“阿里木江接受了这本书,因为在中国用维语写的圣经很少,维语圣经是从国外弄过来的。”

主持人:“他因为有多少本这样的书而获罪?”
李敦勇:“就一本。”

主持人:“这本书不是他出版的,也不是他传递的,只是在他手里,是吗?”
李敦勇:“对。”

主持人:“还有什么涉嫌罪名,指的什么事?”
李敦勇:“还有涉嫌‘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就是一个宗教局局长问他信仰什么教,他说信仰基督教,宗教局长问‘你一个维族人应该信仰伊斯兰教,怎么信仰基督教?’阿里木江就把这对话跟一个美国人讲了,然后就算是他泄露国家秘密。”

主持人:“当庭就举这样的例证?”
李敦勇:“对。”

主持人:“您对公诉人这样起诉,庭上举这样的例证怎么看?”
李敦勇:“这两个罪名都很荒唐。‘东突’的字眼是外国人写的,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且当时的新疆,在外国人看来就叫这个名字,这旧名字人家继续在沿用。外国人出版书里面用什么名字,是阿里木江控制不了的。他之所以看圣经,不是因为(最后附页)上写着这两个字,而是因为维语圣经他只找到这一种。再有,作为基督徒,他在中国怎么会去煽动颠覆国家?一般在新疆这个地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不是信仰基督教的人。他是维族人,不可能煽动汉人去颠覆这个国家,变成信仰基督教的人,更加不可能去煽动分裂国家,他没有煽动分裂的动机。所 谓‘泄露国家机密’,他只不过把宗教局找他问话的事告诉给外人。中国现在政府里主导思想是让这个政府更加开放,行政行为更加阳光化,更加透明……他们把阿里木江叫去问话,是行政行为,就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不属于国家机密。他公布了,怎么就是提供国家秘密?他个人信仰根本不属于国家秘密。这个案件的实质,就是办案的都是穆斯林,反对穆斯林信其它教,他们要借司法力量报复”。

主持人:“关于这个案件,您还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李敦勇:“阿里木江说他绝对不可能有分裂国家的意识,他说他在信仰基督教之前,是一个穆斯林的时候,对国家还有一些看法,自从他信基督教以后,对中国更加热爱。因为基督教要爱一切人,他就更加爱中国、爱汉人,把汉人当作自己的弟兄姊妹,更加拥护国家统一,不可能煽动分裂,绝对遵守中国法律。”

*李敦勇: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

主持人:“当事人被超期羁押,律师会从哪些方面维护当事人权益?”
李敦勇:“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几次联合发过文,要求清查超期羁押案件,但力度都不大,都没有惩罚直接责任者。”

主持人:“现行法律规定那个作成超期羁押行为的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李敦勇:“几次司法解释都有这个规定–滥用职权,也构成非法拘禁,法律应该惩罚他。关键中国现在不是立法没立法,而是执法不严的问题。中国现在规定了那么多法律,但不执行,你没有办法。”

*梁小军:证言都是关于宗教信仰,根本没涉及指控的涉嫌罪名*

阿里木江委托的辩护律师、北京梁小军律师说:“这两天我也在跟李敦勇说这个事。打电话(新疆)那边一直说‘就快安排开庭了’。现在想去催问,隔得这么远不太方便,真是心有余力不足。”

主持人:“您能概要讲讲一年前5月27日那次开庭吗?”
梁小军:“案卷很厚,很多证言,但是根本就没什么证言涉及所指控的罪名。都是关于宗教信仰问题,说他们怎么活动的。有个‘证据’说阿里木江家里有本书,有涉及‘东突厥斯坦’这个词,以这个词为罪名,认为这个词有煽动分裂的意思。”

主持人:“换句话说,意思是如果什么人手中持有一本书,书中有什么错误的话,持有这本书的人就要负责,是这个意思吗?”
梁小军:“对。所以这个事情很荒谬,没有证据证明阿里木江这个罪名,我们当庭就都给他指出来了。其实都没有辩论,光是在证据方面他们就不充分,我觉得法院方 面可能也认为证据不充分,所以下午开庭的时候,开了没多长时间,他们就进去商量大约近一小时,然后出来说中止审理了。”

*梁小军:我们会继续努力,催促他们快开庭审理*

主持人:“实际并不是因为当天审理时间不够才休庭的?”
梁小军:“下午根本就没审多长时间。出来我跟法院交流,庭长也认为检察院这些证据不充分,但是检察院就非要起诉。”

主持人:“您对这个案子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吗?”
梁小军:“我就觉得关阿里木江时间太长,看到他有那么小的孩子,一年多没有见到他,太不人道了。我们会继续努力下去,和他们沟通,催促他们,快开庭审理。”

*古里努尔:对阿里木江的清白更加坚信*

5月27日,我采访阿里木江的妻子古里努尔。他说:“首先谈一下给他安的罪名,跟阿里木江真的不符合,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证据。阿里木江是一个那样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的好人,给他安这样大的罪名,我觉得挺伤心难受。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一直把他关在那里不作任何决定,无论是我还是家人,每一个关心阿里木江的人,对他的清白无辜更加坚信。只是少数一些人想利用手中的权力,靠这样的方法惩罚阿里木江,因为他是维族基督徒。”

*古里努尔:担心阿里木江身体状况,担心他再次被殴打*

主持人:“近期传出阿里木江挨打的消息,您知道些什么情况,怎么想?”
古里努尔:“其实现在我特别担心他的身体状况,因为已经有过一次,所以我经常担心还会不会再有。当时他被带到医院去看病,可能是打得比较严重,当时是被一个熟人碰见了,他对熟人讲他被打了。”

主持人:“这是哪一天?”
古里努尔:“今年3月31日”。

*古里努尔:为询问,婆婆从冬到夏,天天一早守候在法院检察院门口*

主持人:“阿里木江案审理休庭到现在整整一年,已经超过时限、家人有没有去问过?有关方面怎么回答?”
古里努尔:“我婆婆这段时间天天都去,法院、检察院的人什么时候上班,她跟他们同时到达那里,或是比他们还早。因为他如果去晚了,就见不上这些人。她提前去等在门口,看着他们作早操。散早操的时候,她就去问他们。无论刮风下雨,从冬到夏,一直这样。”

主持人:“她这样坚持有多久了?”
古里努尔:“这一年多时间,中间只回来过几次。”

主持人:“您的婆婆多大年纪了?”
古里努尔:“65。”

主持人:“有关方面给她什么回答?”
古里努尔:“就说让她等等,他们会尽快办。”

主持人:“这样的说法已经说了多久?”
古里努尔:“从去年11月开始说的。”

*古里努尔:希望依法尽快解决此事、给我们一个说法*

古里努尔说:“把一个无辜的人关押这么长时间,不给任何说法,如果他是有罪的,心里会很清楚‘我违反了什么法律,国家会使用法律给我一个什么样的制裁,我必须呆在这里’。但是他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只是走了他自己想走的、而且法律允许的这条路—信仰基督教。宗教信仰自由,这是法律允许的。我身边还有两个孩子。我希望负责这个事情的官员能够依照法律,尽快解决这个事情,给我们一个说法。”

*阿里木江的母亲感谢各方关心*

我通过越洋电话,向阿里木江的母亲乌秀尔汗询问近况。她说:“还没有结论。对不起,我就是……不能跟你说。”

主持人:“您近期去问过吗?”
乌秀尔汗:“我就是经常去的嘛!”

主持人:“他们怎么答复您,能讲讲吗?”
乌秀尔汗:“我也没办法,对不起。谢谢你们!谢谢这些方面的关心!我年纪大了,老了,没有答复你们,没答复你的问题,对不起!”

主持人:“我能理解,您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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