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主持人张敏报导)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的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家人自4月初以来多次要求探视郭飞雄,被狱方拒绝后,5月20日郭飞雄的哥哥杨茂全获准前去探视,看到郭飞雄手上有伤口,郭飞雄要求尽快会见律师。
*几次被拒后,家人探视郭飞雄见伤口*
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的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家人自4月初以来多次要求探视郭飞雄,被狱方拒绝后,5月20日郭飞雄的哥哥杨茂全获准前去探视,看到郭飞雄手上有伤口,郭飞雄要求尽快会见律师。
*郭飞雄和郭案简况*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参与广东太石村等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被拘捕。郭飞雄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陈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与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杀未遂。
2007年11月郭飞雄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4万元人民币。 涉案是被捕之前5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且罚没过10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迫切要求会见律师*
现在湖北家中的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21日接受采访说:“杨茂全昨天上午8点多钟见了他,发现杨茂东手上有伤口,还有一些软组织损伤,估计杨茂东受的伤不仅仅是手上看得见的那些。当时杨茂东很气愤,说‘我就是请律师来,你叫姐姐给我请律师!’”
杨茂平说:“杨茂全见杨茂东之前见了警官,见杨茂东之后也见了警官。杨茂东有伤口,警方说是杨茂东打玻璃打的,杨茂东说是被警方打的。只有律师去了才能搞清楚伤口从哪里来。就算是杨茂东打玻璃,有什么原因去打玻璃?”
*杨茂平:郭飞雄狱中被虐,狱方知法犯法,无法无天*
杨茂平回顾:“杨茂东刚进监狱的时候,他们就让犯人打过他一次,这也是法律禁止的。服刑人员在那个环境中没有自由,他们再去虐待他,这些虐待别人的人应该受到全社会谴责,他们职业道德很差。我向政府的每个机构所有的呼声,没有人给我回音,没有一个人来管。”
杨茂平指出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她说:“我看《监狱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说,‘监狱人员不得有刑讯逼供和体罚虐待犯人的行为,不得有侮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从网上看,各法律专家‘两会’期间都对国家建议,说刑讯逼供、监狱里虐待犯人的特别多,要由国家想一个办法。因为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说他虐待了(服刑者),应‘举证倒置’他应该自己举证他没有虐待。
杨茂东现在有伤口的,这伤口从哪儿来?我要向各级机关申报,这件事我肯定要做。
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里面也说不准虐待,要改善监狱状况,完善被羁押者的处境,通信、会见、生活、娱乐、离监探亲等 规定。这些规定刚刚颁布,当时还正在颁布,这些人逆着法律,逆着政府各种命令,知法违法,我不知道谁叫他们这么无法无天的?
我呼吁所有善良人谴责这种不人道的、有法律不执行的行为。我请求所有人,关注一下杨茂东的处境。”
*询问梅州监狱,答曰“无可奉告”*
我(记者)打电话给梅州监狱——
主持人:“您好!请问是梅州监狱吗?”
对方:“是。”
主持人:“这里是自由亚洲电台,我想请问一下,在狱中服刑的杨茂东,他的手是怎么受伤的?”
对方:“呃,无可奉告,不好意思。”(随即挂断电话)
*何俊仁律师:关注郭飞雄狱中被虐,支持家人进行法律追究*
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律师说:
“首先,我们听到郭飞雄的姐姐对我们清楚地讲述郭飞雄在狱中可能受到虐待,而且可能被打,身体受伤,(现知道的新伤)主要是手部。
对这件事我们感到非常愤怒,郭飞雄主要是受到政治上的打压,把他关起来已经是非常不公义的事情,现在他被收监的时候,竟然这样对待他,虐待弄伤。
较早时,我们知道梅州监狱方面根本不准郭飞雄家人去探访郭飞雄,现在看来很清楚,主要是希望可以掩盖这件事情,使家人不知道郭飞雄在狱中受到这样不人道的残暴对待。
我们公开谴责这种不文明、不人道而且是违法的行为。我们全力支持他们家人对梅州监狱官员容许这种违法、不人道、而且是残暴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