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市22日电)台中市一所国小于96年间爆发男老师性侵男学生事件,台中地检署今天以校长及学务主任对案件发生通报内容疑有登载不实之嫌,依伪造文书罪嫌将两人提起公诉。
台中地检署在起诉书中指出,这所国小于96年间发生男老师涉嫌性侵多名男童案,男老师于去年被台中地方法院判决有罪。
起诉书中表示,当时担任这所国小的校长及学务主任,依规定应据实书写“性侵害犯罪事件通报表”向校安中心通报,检方认为,校长与学务主任不仅延迟通报时间,内容也避重就轻,使校安中心误认事件的重要性。
检方表示,这名校长与学务主任涉及违反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事项于职务上所掌之准公文书罪嫌,今天将两人提起公诉。
对于校长及学务主任被台中地检署提起公诉,台中市教育处表示,将等收到起诉书后,再依情节轻重,决定后续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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