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2日电)前总统陈水扁不满台北地方法院11日的延押裁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裁定陈水扁羁押及延押的事由仍然存在,并未消灭,今天驳回陈水扁的抗告。
另外,陈水扁也对台北地院驳回他的撤销羁押声请提出抗告,但同样遭高院驳回。
陈水扁被控于国务费、龙潭等涉嫌贪污及洗钱,去年12月12日遭特侦组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30日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不禁见,北院于3月裁定第一次延押,本月11日裁定第二次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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