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1日讯】(中央社台北20日电)广州一名出生仅103天的女婴小欢欢日前被半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死在母亲怀中。警方追查到肇事者是一名年仅12岁的男童,他当时在楼顶与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玩耍将砖头扔下。
“广州日报”今天报导,警方高度怀疑砖头是人为扔下,并很有可能是孩子玩耍时抛落。警方迅速锁定3名孩子,在分别找到3人后,警方最终确定肇事者为12岁男童。
这名12岁男童当时在出租屋楼顶玩耍,与他一同玩耍的还有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欢欢的父亲说,警察告诉他,3名小孩当时在楼顶玩得比较野,不但互相打闹,还曾在楼顶烧过东西,不知道什么原因,12岁的男孩失手将手中砖块抛出楼顶,砸中走过的欢欢母女。
警方经过反复调查表示,12岁男童抛砖头属于无意,并不是专门对着楼下砸的。
据知情人透露,12岁的肇事孩子来自重庆,父亲平时在附近城中村中送煤气,母亲则在附近工厂打工,事发后,孩子父亲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警方表示,由于肇事者年龄尚小,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进行民事赔偿,对方也表示没钱理赔。
广东省金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蓉表示,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肇事者已年满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造成他人损害要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金额最高可能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但法院判赔金额要取决于肇事者家庭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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