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7日讯】备受关注的香港电讯盈科私有化问题星期一在高等法院裁定,原讼法庭批准私有化。但证监会指出拆票行为,影响私有化投票结果,损害小股东的权益,而且涉及道德问题,随即紧急提出上诉,并要求暂缓执行私有化裁决,最后获上诉庭法官接纳。
包括小股东、证监会人员及电盈董事总经理艾维朗等人,下午来到高等法院听取裁决。高等法院法官关淑馨下午2时半颁下判词,指香港并无法例禁止通过分拆股票进行种票,而证监会所指的种票,仅仅根据电话或短信并不足够证明。因此裁定批准私有化。证监会及小股东的代表律师均促请法庭从道德层面上考虑及作出裁决,但所引用的判例被法官指为不适用,没有被采纳。
法官批准电盈私有化后,证监会的代表律师随即提出上诉,要求暂缓执行。
代表证监会的资深大律师潘松辉指出,“拆票”影响私有化投票结果,更损害小股东的权益,提出上诉是希望澄清分拆股票投票是否合法,并指这是重要的法律原则问题。小股东表示非常支持证监会上诉,维护司法公义及社会道德。
香港电盈小股东梁先生:我们不允许市场扭曲,如果这样的话,香港的投资市场会破产。
多位电盈小股东批评原讼法庭的判决不公。
香港电盈小股东陈先生:关法官说分拆投票没有问题,即是种票合法化,这样将来就会有些有组织的人,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来影响投票的结果,他们要通过就通过,要否决就否决,法例就名存实亡,也严重违反了立法者的原意。
香港电盈小股东陈先生:今日有人利用这种漏洞,枉顾道德,去做这样的私有化。
高等法院上诉庭在下午4时紧急召开聆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辩,上诉庭2位法官罗杰志和郭美超最后决定暂缓执行电盈私有化,下星期四再开庭聆讯。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09/04/07/a278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