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7日訊】備受關注的香港電訊盈科私有化問題星期一在高等法院裁定,原訟法庭批准私有化。但證監會指出拆票行為,影響私有化投票結果,損害小股東的權益,而且涉及道德問題,隨即緊急提出上訴,並要求暫緩執行私有化裁決,最後獲上訴庭法官接納。
包括小股東、證監會人員及電盈董事總經理艾維朗等人,下午來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高等法院法官關淑馨下午2時半頒下判詞,指香港並無法例禁止通過分拆股票進行種票,而證監會所指的種票,僅僅根據電話或短信並不足夠證明。因此裁定批准私有化。證監會及小股東的代表律師均促請法庭從道德層面上考慮及作出裁決,但所引用的判例被法官指為不適用,沒有被採納。
法官批准電盈私有化後,證監會的代表律師隨即提出上訴,要求暫緩執行。
代表證監會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指出,“拆票”影響私有化投票結果,更損害小股東的權益,提出上訴是希望澄清分拆股票投票是否合法,並指這是重要的法律原則問題。小股東表示非常支持證監會上訴,維護司法公義及社會道德。
香港電盈小股東梁先生:我們不允許市場扭曲,如果這樣的話,香港的投資市場會破產。
多位電盈小股東批評原訟法庭的判決不公。
香港電盈小股東陳先生:關法官說分拆投票沒有問題,即是種票合法化,這樣將來就會有些有組織的人,通過他們的專業知識來影響投票的結果,他們要通過就通過,要否決就否決,法例就名存實亡,也嚴重違反了立法者的原意。
香港電盈小股東陳先生:今日有人利用這種漏洞,枉顧道德,去做這樣的私有化。
高等法院上訴庭在下午4時緊急召開聆訊,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激辯,上訴庭2位法官羅傑志和郭美超最後決定暫緩執行電盈私有化,下星期四再開庭聆訊。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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