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导)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和王三英的127名亲属和9名律师联名控告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在法轮功学员宋爱昌的案件中公然替下级区法院决定判三年刑期,并要求中级法院二审回避。此外,因多次替法轮功辩护的哈尔滨律师韦良月被刑事拘留30天后释放。
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和王三英分别在前年和去年被逮捕,并分别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及4年。
但是,宋爱昌的辩护律师程海在查卷中却发现石家庄中级法院写给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对宋爱昌案件的判决指示。
星期四,参与签名呼吁的江天勇律师对记者表示:几个月前,程海律师他们去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覆议,就是在二审的时候上诉程式中覆议卷宗的时候发现里面就有石家庄法院对这个案子的处理批复,就是说可以怎么怎么判,明显的有在一审的判决中已经体现了未来的二审法院的意见。我们当时看了这个非常吃惊,居然有上级法院公然的干涉下级一审法院的审判,由此可以看到中国至少在这个事情上法院的独立性是不存在的。
因此,近日由宋爱昌和王三英的辩护律师程海、江天勇等九位律师联合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127人上书给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石家庄中级法院回避该案的二审审理工作,并建议:在作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回避本案的决定同时,对此案中违法渎职人员立案追究,以警示全国司法制度。
江天勇表示:石家庄中级法院的做法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制度。
他说:本来一审法院他应该独立的行使他的审判权,如果对审判的结果当事人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再根据自己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这样的结果可能就是一个终审的结果,但实际现在就是说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二审已经对他有关判决作出批复的话,那么一审的结果本身就是二审干预的结果,那我们再上诉到二审法院还有什么用?
而类似这样法庭违法操作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多种多样,近日成都中级法院聘用没有审理资格的助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律师没有提交任何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宣称已经听取辩护意见,并维持一审结果,把11名法轮功学员判以重刑。
此外,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也面临极大的压力,甚至被刑事拘留。早前担任过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的黑龙江哈尔滨的韦良月在2月28号陪着练法轮功的妻子到一法轮功学员家里做客被破门而入的员警抓走,刑事拘留30天,直到上月30号才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获释。
星期四下午,韦良月律师对记者表示:我了解到,对我们这个案件承办的南岗区公安分局向哈尔滨市政法委打了一个报告,这个报告单单针对我为法论功作无罪辩护这样的行为,认为韦良月律师在法庭上公然为法论功作无罪辩护,或者公然提出法论功不是邪教等等触犯了国家刑事法,大概是这样的概念,要求对我刑事拘捕,要求给我定罪等等,但是也是庆幸,作为哈尔滨市政法委能够在这个问题上为我主持了一个公道,驳回了南岗公安分局的这种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