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报导)青岛北区检察院三次起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案件星期二开庭审理。由北京前往的多名律师在再次证实检察机关的后两次起诉并没有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决定罢庭,并在庭审第一天向法院提交了法律意见。而荆奉莉在庭上为自己做了辩护。
本台星期一曾报导了青岛北区法院由星期二至星期五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开庭审理12名法轮功学员,由于检察机关把12人共同的案子分成了七个案子,星期二审理其中两个,李全福和郭志强案九点半开审,荆奉莉和李涛案在十点半开审到十二点半。
据了解,由北京到青岛打算出庭的多名律师星期一下午找到了案件的庭审法官王戈,在证实了北区检察院后两次起诉并没有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事实后,决定罢庭。因此,星期二两案并没有律师出庭辩护。
李仁兵律师星期二对本台述说了理由:“我们昨天到了法院,就是再一次跟他核实有没有新的证据和事实,王戈法官告诉我们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然后我们说你是不是去年9月17号移送到法院的案卷里面没有再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事实,他说是这样子的,那也就是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受理它重新起诉的时候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和事实,那么按照法律它是不能受理 的。”
因此,星期二早九点多,律师们分别到开庭的场所第一看守所以及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荆奉莉的辩护律师谢燕益对本台表示:“我们给了程序上的法律意见,我们的法律意见上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他们给与答复,要求他们依法对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另外也要立即释放我们的当事人,这应该也是法律上的要求,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他超期拘押了,而且是起诉了第一次又撤诉了,这在法律上来讲既然撤诉了,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就不应该提起诉讼了,但他们没有答复,然后径自的开庭,我们作为律师肯定要控告检举,追究这些违法渎职者的责任。”
而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北区检察院却违法的对同一个案件三次起诉,律师们曾就此向当地人大及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获理会。
在律师们强烈抗议下法院仍然照常开庭,据了解,在第一看守所内设立的法庭内外气氛紧张,警察在几百米外就已经设关卡彻查来往行人,谢燕益律师表示:“我们经过了三道关卡才进入了法庭,第一道就是公安在通道上进行管制,凡是过往车辆都要检查、盘问,第二道关卡就是进看守所,由法院的法警负责出入的控制,第三个关卡就是进入刑事审判庭有安检,要检查包和身份证。”
而唯一被允许进入的家属是荆奉莉的哥哥荆奉民,其余都是公检法人员,本台记者打电话找到了荆奉民了解在庭上的情况。他表示荆奉莉为自己做了辩护。他说:
荆奉民:“公诉人说宣传单有多少万份,她说没有那么多,这是一个,再就是说车的事,说车拉什么资料。”
记者:“传单,复印《九评共产党》,说她复印了多少万份,是吗?”
荆奉民:“其实它没有那么多,她自己给自己辩护就辩护这个。”
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日期将在星期四和星期五举行。